二(1)(2 / 4)

加入书签

行装,又亲自写下数封书札,拜托省里的知交好友代为照料爱子。

天赐在省城住了一年,放假回来后就令人刮目相看了。首先是衣着打扮上的巨大变化,长衫马褂早就不穿了,挺括的学生制服十分合身。精致的金丝眼镜和锃亮的黑皮鞋让每一个平安镇的人感到惊奇,另外走路讲话的样子与以往也不相同,矜持之中透着练达,原先的骄纵之气似乎一扫而空。谭老爷喜不自胜,以为浪子回头,谭家终于后继有人,不曾想新的隐患又出现了。

就在天赐重返学校的半年后,不知是贪恋省城的繁华似锦,乐不思蜀,还是受到新思潮的影响,他竟然在来信中斩钉截铁地宣布,从此与腐朽没落的家庭决裂,开始崭新而文明的生活。当然,有一桩事情暂时不能割舍,就是家里面按月支付的巨额费用。

谭老爷暴跳如雷,七窍生烟,准备用克扣开销的办法制伏孽子。天赐却早有应对的策略,先以少东身份到谭家的店铺索取,接下来依次向省内的亲友告贷,最后由老父一并偿还。相峙不久,谭老爷便服首称降。一则恐怕有损颜面,二则实在没有勇气将宝贝儿子逼上绝路,只好仍然如数奉送,倒象一个逆来顺受的孝子贤孙。

默默吞咽着自己酿成的苦酒,谭老爷不由得黯然神伤。但痛定思痛,心里又有了打算。眼前的窘境完全由于子嗣不广的缘故,那么何不利用众多的妾媵重新创造一个希望。其实,传宗接代的工作他一直没有停止,只是在天赐之后谭家又多了三位小姐。也许是选人不当,以至于担雪填井,劳而无功。望着镜中花白的鬓发,谭老爷切实感觉有些力不能支,却又不肯向命运屈服,于是决定作最后的尝试。

这回他要娶的姨太太是本镇的姑娘,名字叫做采菱。

采菱今年二十出头,父亲沈正卿是镇上的私塾先生,三个月前害伤寒病死掉了。给她留下一位继母和两个稚气未脱的弟妹,原本不宽裕的家境更加艰难。

采菱迟迟未嫁的原因有许多,最主要是因为父亲的溺爱,念她自幼丧母,越发无限怜惜,想留在身边多看顾几年。另外继母悭吝刻薄,对她的婚事漠然置之,也乐得有人帮忙操持家务。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理由,采菱虽然生得杏脸桃腮,体态婀娜,在同龄的姑娘中以貌美而闻名,却是目前平安镇所有女人里唯一的天足。

从这一点可以看出采菱倔强偏激的性格。七岁那年,继母第一次替她裹脚,骨碎筋断般的痛楚令她难以忍受,拚死抗争也不肯就范,甚至独自跑进青山上的密林中躲藏起来。沈先生惊慌失措,急忙求人成群结队、高擎火把上山寻找,费尽周折才在两天后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女儿。延医诊治,细心调养了半月总算保住了性命,从此缠足的事情只得作罢。光阴荏苒,春去冬来,采菱的一双大脚曾引起旁人的讥笑。但随着朝代更新,沧桑变幻,如今附近县镇已经纷纷成立放足会,她反而占据了风气之先。只不过在因袭陈规的人家看来仍然不成体统,决非为弟子选择的良配。

事实上采菱从小聪明机巧,倨傲不群,也没有把寻常碌碌无能的男子放在眼里。只因慈父仓促辞世,家计难以维持,才不得不作寻觅归宿的考虑。况且继母薄情寡义,在失去依靠的情况下,恨不能立刻将她撵出门外。

适逢谭家有纳宠之意,采菱的继母主动托人前去接洽。谭老爷对采菱的美名有所耳闻,心中颇有几分渴慕。于是在索取庚帖的第三天就送来了若干聘礼。

起初采菱并不同意,在以往春意迷离的梦幻里,如意郎君即便不是人中龙凤,也应该是一位英气勃勃的少年俊杰。虽然知道升斗小民的愿望总难实现,却也从未有过给人做低服小的思想准备,更不必说对方是一个比自己父亲还年长的老头子,如此荒谬绝伦的姻缘断然不能接受。但继母马上拉长了脸数落,“我说大小姐,做人总得分清好歹。就算你心高气傲,看不上前些天李婶提起的那几户人家,可这一头亲事也不该再挑剔啦,不知道有多少人争着要进谭府的门呢。”

“我不稀罕,”采菱凛然道:“只要是结发夫妻,吃糠咽菜沿街乞讨我也情愿。”

“算了吧,你一向娇生惯养,那里受得了半点苦。”继母一边反驳,一边劝解,“我和你爹也不是结发夫妻,还不是照样恩恩爱爱。谭家吃穿不尽,谭老爷又宽厚仁慈,过门后你一定不会受委屈的,就不要太固执了。”

“不,”采菱赌气似地地说:“遇不上合适的人,我宁肯一辈子不嫁。”

“说的倒容易,”继母冷笑了两声,“你两个弟妹还小,你爹留下的家当又少的可怜,我哪有力量供养你这尊菩萨。再说了,就凭着那一双大脚,还能指望有什么王孙公子来把你娶走么?”

采菱顿时满脸羞恼,却又无言以对,只有直勾勾地望着面前的桌子发呆。桌上有谭家送来的四样礼物,一副金灿灿的镯子,两对翡翠耳环,四只红蓝宝石戒指,还有全套簇新的绫罗衣裙。在蓬门碧玉的眼里,这些东西无疑具有一种难以抗拒的诱惑。采菱苦心焦思,继母的话虽然阴损,却也不无道理。自己家境简朴,但从前有父亲竭力维护,倒也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