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那一袭双刀破天门的白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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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给实施的挺好,于是四年来死在其刀下的蛮夷竟是不少于一千,啧啧,这还能了得?”

马元义抬头看了看裴绍的反应,果真如他料想的那般,如遭雷击,双眼瞪得溜圆 满脸的不可置信,他实在不能想象,高高在上的北威侯府大公子,竟是这般。徐青衣放下了碗筷,想来是吃好了,看着徐昭雪与小石头还在继续,他双手叠放于膝,静静聆听,这个废物公子,似乎真的不废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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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年背负着剑匣,腰间挎着朱雀刀,脸上带着微笑一一与许久未见的北燕悍卒们打着招呼,就像以往那般,只是这些昔日的老战友们,亲切依然,眼中却带了些疏远的意味,纪年苦笑,他不打算去解释什么,这种东西,只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证明他不是什么来北疆体验生活疾苦的大公子。

老金的营帐比任何人都要简陋得多,比任何人的都要在风雨中飘摇不定,摇摇欲坠,只是用一块破布遮掩,能挡风,不能遮雨。补丁又多了,纪年喃喃。帐中的摆设,简简单单的草席,破旧的桌案,一支笔,一台砚,一个火炉,再无其他。老金喜欢写字,他是军营中属于懂一些文化的那一类人,以往四年,纪年蹲着身子安静的磨墨,老金时而皱眉时而开怀,挥笔成章,他最喜欢将生活记录下来,一页又一页。

那时老金笑着说,纪年啊,你会写字儿不。纪年说会,然后他就乐开了怀,死拉硬拽着说道:你看啊,记录生活这可是个好东西,你想啊,当你五十岁的时候,把这本破书翻出来,但是你别看他破,你肯定会泪流满面。纪年哪懂得为何会泪流满面,于是他不屑的撇了撇嘴,耍起了玩世不恭的姿态,摆了摆手。如今他懂了,他多想自己能在将来看到老金那厚厚的写到五十岁的生活记录,可惜他再也写不下去了,他的生命在三十八岁的时候,停留在了纪年的心中,脑海中,挥之不去,忘之不掉。

轻轻地翻开了那泛黄的纸张,纪年蹙眉,再翻,眉头拧的更深了些,这不是老金的笔迹。倏地,他想到了老金与他说过的话:我这写记录的习惯啊,还真不是我自己想来的,我可没这好脑子,是一位年轻人,可惜啊,他死得早。当年他曾参加了卢龙塞北的那场旷世大战,百年难得一见啊,十万铁浮屠,啧啧,这该有怎样的气势恢宏,可惜我没能上战场。

老金说,后来那年轻悍卒回来了,却是拖着半死不活的身子,撑了两月,带着不甘与遗憾去了,但是他哪怕是在那两月的煎熬中,仍未放下,写下了生命中最后的一页。当时纪年对这些丝毫不感兴趣,只是对于那位年轻战士逝去的惋惜。如今,纪年脑子轰地一声炸了开来,陵安之战,这是陵安之战。

颤抖着手,纪年手忙脚乱的解下了背上的剑匣,顾不得砸下的大坑,就那么席地坐了下来,翻开了那泛黄的日记。

西周天启四年,十一月,严冬无雪,卢龙塞北,马嘶风啸,王旗重鼓。我很幸运自己能够参战,与北燕王一起,与北燕四大战侯一起,与北燕五万铁浮屠,两万乂字剑军一起,甚至我看到了五千铁雕剑士,盘旋于天空的雪雕,真叫个遮天蔽日,大燕黑龙王旗猎猎作响,足足两张高的牛皮大鼓,擂动间,仿佛连鲜血都在沸腾,风云也在变色。

北邙十万大军,当时在我看来就如同纸糊的一般,好像一只纸老虎,事实上的确是这样。但是仙女降临了,那是一名我没能够看得清容貌的女子,他手持亮银双刀,自北邙军阵踏空而来,生生的绞碎了北邙天门阵,然后我看到北威侯纵马上前,与那白衣倾城的女子低语一番,相拥许久。我十分的震惊,这,究竟是何人……

纪年没有再往下看,因为他已经失去了看下去的耐心,甚至失去了思考的基本能力。白衣双刀大破天门,如仙子一般飘然临世,飘然归去。纪年也震惊了,她究竟是何人,为何与老魏相拥,为何在那一战之后消失无踪,当年老魏又是为何十八骑破上京,纪年呆呆的坐在地上,他似乎有些明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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