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74章 夜总会(2 / 2)
手飙歌。
可惜像他们这种小屁孩是不适合那种场面的,再说48个学生,坐满的话起码需要6个卡座,太引人注目了点。
“走走走,看看就好了,咱们包大厢房唱歌去。”邵飞霞下令道。
众人失望透顶,进厢房唱歌,那不是孤芳自赏吗?实在是没趣。但班主任发话了,谁还敢顶嘴,只有乖乖认命。
看了大家失望的神情,邵飞霞亮高嗓子,鼓励道:“你们谁要是希望长大了可以在这种地方跟商业界的成功人士谈生意,那就努力学习吧,现在还不是时候。”
“邵老师,你拉倒吧,虽然我一直用功学习,但是也有自知之明,这种地方,是富二代跟官二爷来的。”一个男生垂头丧气道,思想虽然悲观,却是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邵飞霞笑眯眯道:“如果你这样想的话,我只能遗憾地告诉你,你跟成功无缘。”
听她这么一说,众人又有少许改观,想法决定活法,这句话绝对不是空穴来风的。
董馨早在出发海滩时就给家里人打了电话,提前订好这里唯一一个超大房间,容纳五六十人绰绰有余,加上邵老师一共49人坐下来空间还显得挺宽敞。
常言道既来之则安之,屁股一坐下,大伙就Hi上了,麦克风几乎被抢断,点歌屏幕也被无数根手指戳残了。
但刀狼却没有心思留在这里,早已不知不觉中溜到走廊上点了根烟,打算到大厅去享受一下美人好酒的生活。和那群小鬼呆在一块总是别扭,毕竟他也23岁了。在他看来,邵飞霞的言论只对了一半,用功学习未必一定能成功,而想要当个有出息的人也未必要用功学习,因为所有的成就都带着偶然因素。至少他就没上过学,而在龙腾社团里混的那段日子,他在自家的场子里来去自如,里面最正点的舞女基本上都被他蹂躏过。
这个年头已经不是书呆子的天下了,会吟诗作对的人90%都在大路上扫垃圾,剩下10%都是投胎投得好。
刀狼已经在大厅坐了下来,亲自出手点亮了台面上的特制精美蜡瓶。由于他的脸上还粘着假皮,整一副狰狞相,斯文点的人看了还以为黑社会进来了,现场气氛有点躁动不安。
这里的经理也不是省油的灯,立刻安排了一个聪明伶俐的小姐去陪坐。
“小兄弟,你是一个人吗?”小姐身穿红色长裙,露肩式的设计顺便把胸脯也露了出来,十分赏心悦目。一过来她就打招呼,姿势优美地坐下,脸上是职业式的笑容。
刀狼侧脸一看,不禁暗暗佩服董巧恩的经营有方,招了不少养眼货色。这女子年约25岁上下,五官清秀,能吃这碗饭身材也自不必说,看她两条修长的手臂和白嫩嫩的脖子、美如璞玉的脸蛋,皮肤也长得十分水灵。
刀狼越看越满意,淡淡地点了点头,转而又摇头。
对方看得头晕,只好歉意道:“你先点头,然后摇头,是什么意思?”
“我是一个人,但我不是小兄弟。”刀狼说道。
女子终于开了窍,原来是表错情了,但这小子穿的分明就是校服,不是小兄弟是什么?虽然看起来的确是比较老成,不像高中生,但大学生不会穿着一套校服跑到这来吧?
看着他那张丑陋的脸,女子却表现得非常专业,不管事实如何,她还是选择先道歉,笑吟吟道:“真是抱歉,是我看走眼了,我叫小倩,怎么称呼你?”
小倩?刀狼略微惊奇,〈倩女幽魂〉这部老掉牙的电影他看过,听说刘亦菲最近也拍了部翻版的。一进夜总会,过来陪坐的美女居然叫小倩,难道是个妖精?是否在暗示着什么?这种莫名其妙的联想使他提高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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