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一章 一梦十年(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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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劲头,醉进了心里,回味无穷。

深吸一口气,将青春气息吸进肺里,打一个转,再吐出去。这种美妙的感觉,竟让方杰似染上了致命的赌瘾一般,无法自拔……

“喂,猪头,你在这里傻站着干什么?”正在方杰感慨之时,一双柔软的手大大咧咧地拍在了他的肩膀上,方杰回头一看,心中洋溢着久违的温馨。

眼前是一道靓丽的倩影,犹如精灵一般精致的面容,透着一股钟灵毓秀之气,一如婉约的江南山水。一身得体的纯白衬衫,紧身的蓝色牛仔裤,勾勒着她窈窕美好的身段,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陈千云,曙光中学三大校花之一,娴静婉约,如碧玉一般,是无数男生魂牵梦绕的对象,可惜从来没有人成功过。她是方杰最好的朋友,说起来两人也是有缘分,从幼儿园到高中,一直都在一个班级,熟的不能再熟了。在别人面前,她娴静婉约,但是在方杰面前,却时不时地展现出开朗的一面。

方杰清楚地记得,这个最好的朋友在几年后踏上了飞往米国留学的航班,但却不幸罹难,香消玉殒。收到这个噩耗的当晚,方杰醉得不省人事。从此之后,他一直生活在自责之中,如果自己不那么糟糕,能够早点明白她的心意,又或者能够强硬一点,不那么懦弱,或许她就不会选择出国…….

“方杰,你真是个大笨蛋,大混蛋啊!”方杰在心里对自己大骂道。

看着陈千云这张久违的精致面孔,方杰差点没能控制住激动的情绪。现在,有了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绝不会让悲剧再次重演了!

“你这个笨蛋,今天怎么跟个木头似的,在做什么白日梦啊?”陈千云嘴角一撇,哼道。不过她嘴里说着这个笨蛋像木头,但心里却是有些疑惑:咦,这个家伙,精神头很足,怎么感觉换了一个人,气质上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带着一点捉摸不透的味道。

十多年的阅历,虽然在重生之后不会在面容上带来什么改变,但无形中的透出的气质,却非同龄人可比了。

“陈千云同学,这是王松让我转交给你的。”正在这时,一个同学从后面赶上来,将一个礼物盒和一只鲜花递到了陈千云跟前。透过精美的包装,可以看见里面的满天星手表。以现在的行情,价值上万元。

在这样的年代,以学生的身份,拿出一块上万元的手表,是什么样的概念?自己戴也就罢了,居然拿来送人,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方杰的思绪,从怀旧中被拉出来了。靠,搞错没有,我刚重生回来,就碰见有人当面泡陈千云,实在是过分了点!最让他感到不爽的,是这个王松,就是十三年后的同学会上,奚落他最厉害的那个家伙。

其实方杰最讨厌的,不是他的奚落和嘲讽,最让人不齿的,是他的为人。人情冷漠也就罢了,在这个社会上,尔虞我诈也不算多大的罪过,但这厮明显已经超过了底线,利用深厚的背景,用慈善的名义疯狂地敛财,欺世盗名,一句无耻已经很难表达出他的本性了。除了人渣,实在是找不出更好的形容词。

这样一个人渣,居然把心思放到陈千云身上来了,不狠狠打一下他的脸,哥心头这口气还真出不了!

回过头,看见高大帅气一身名牌的王松,斜倚着一辆本田,活脱脱一个烧包的暴发户。远远地冲着陈千云挥了挥手,充满了自信。陈千云出了名的难追,他是知道的,但越是这种女人,越让他有征服的欲望,他认为陈千云难追,只是因为自己还没出手而已。以自己英俊的外表,优秀的成绩,以及大把的金钱,有什么堡垒不能攻克?

但他的笑容并没有维持多久,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自己送出的礼物,陈千云压根就没多看一眼,直接拒绝。而更过分的是,他猛然间看见站在陈千云身边的方杰,那个不起眼的穷小子,居然一把牵住了陈千云的手。更让他石化的是,在瞬间的惊愕之后,陈千云并没有挣脱,而是默许了!

这还是那个让无数男生费尽心思,都没能碰到小指头的陈千云么?为什么单单在这个穷小子面前这么顺从……

“TMD,这个臭小子,咱们走着瞧!”王松看着方杰的眼中闪烁着强烈的妒火。他恨恨地踢了一脚车门,转身就向教室走去。

“嘿嘿,戏演得差不多了,圆满落幕。”陈千云轻轻挣开手,面色有些许红霞。

方杰淡淡一笑:“要是我说,不是演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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