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韩公子的殇(1 / 2)
韩在元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终于算是挽回了一点颜面。他端起手中香茗轻轻呡了一口,抬首道:“实则今日小侄前来府上,一来是为了看望雨馨小姐,这二来还有一件事情要向叔父提及。”
大小姐面有愁容,似乎是预见了什么不详。王老爷子则是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平声和气道:“哦,却不知贤侄有何重要事情,但说无妨。”
韩在元略微一沉吟,忽的起身,躬身向王老爷子做了个揖,低头道:“实不相瞒,今日小侄前来府上,是为向叔父提亲的,还望叔父能够将雨馨小姐嫁给小侄。”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虽然这小子貌似早已对大小姐有些情谊。但却未想到彩礼未到,誓言先出,也真他妈够色急的。饶是王老爷子脸上也有些讶色。
大小姐此刻面无表情,显示了她的态度。王老爷子顿了顿声道:“这个在元贤侄,此事是否着急了些?”
这大小姐也够招色狼的,前几天还办什么比武招亲、后来这白不平又来抢亲,现在又来一个韩在元。绯闻可真不少啊。
韩在元抬头,急切的看了一眼王老爷,异常激动的说道:“小侄与雨馨小姐相识已久,这些年来一直甚为惦念,小侄今日未带彩礼,未有事前通报,实在是小侄的过失,不过小侄对雨馨小姐的情谊,天地可鉴。”
说到动情处,韩在元还不忘表演出一副满怀心酸的姿态,转身看向大小姐,低声沉吟:“可能雨馨小姐已经忘了三年前的山楂书院,可能雨馨小姐已经忘了二年前的莫愁湖畔,可能雨馨小姐早已忘了在元这些年对你的情谊。但是在元却不能忘却雨馨小姐的每一束如花的笑颜,不能忘却雨馨小姐那一剑刺去的温柔。”
日,这厮果然是把泡妞的好手啊,表白功力都快赶上我了。大小姐脸上泛起愁容,隐隐有些无奈。想是早就料到这厮要说这番话了。
大小姐俯身又还了个礼,略带感激的说道:“韩公子客气了,雨馨怎敢劳韩公子如此惦念。”
韩在元激动的说道:“雨馨小姐,难道你还不明白在元的心意吗?在元心中可是一直都把小姐放在首位,前些日子在青州听闻小姐比武招亲之事,在元一时不明觉力,气的在一家酒肆喝了一天一夜的酒水,本觉得应该尊重小姐的选择。但是后来酒醒之后,在元心中又是心酸不已,实在是放不下小姐。”
什么叫做会演戏,什么叫做最佳男猪脚。这韩公子无疑就是个会演戏的最佳男猪脚,楚天现在恨不得能够当场颁个奥斯卡小金人给他。
听韩在元这么一说,大小姐一时也被弄的无语了。王老爷子见场面有些尴尬,咳嗽一声道:“在元世侄,这婚娶之事,非同小可,依老夫看来,你们都还年轻,此事也不急在一时嘛。”
男婚女嫁、男欢女爱,有哪个男人不急的。这是金枪没有掏出来,金枪一掏出来,个个不都跟禽兽似的。
韩在元也听出话里的意思了,这女方不同意也就算了,这父辈也不同意,料想到这次估计是没什么戏了。不过他倒是个实在人,也不能因为一次失败就把关系闹僵,作为一个合格的色狼,这一点起码的心理素质一定要有。
“叔父说的是,小侄今次确实有些唐突了,都是小侄的不是,还望雨馨小姐莫要见怪。”韩在元恭敬说道。
泡妞嘛,讲究的是胆大、心细、不要脸。这韩在元在这方面的基本功倒是也修炼的不错,恐怕这厮估计也早就不是童子鸡了,又是官二代,长得还人模狗样的,估计被他糟蹋的良家妇女也不在少数了。
韩在元道过歉之后,又从怀里掏出来一个黑不溜秋,形状似乎很难描述的金属物。他把这个金属物放在手里,慢慢的走到大小姐面前,微笑道:“大小姐,此物乃是在元上次在青州码头所缴获的一支舶来品,持有此物的是个金发碧眼的外来人,听他说此物名为火枪,可以数十步之内发射子弹,在元想把这把火枪送给小姐,以作防身之用。”
如果说现在要找一个词来形容楚天此刻的表情,那么就是:真他娘的惊讶!现场可能没有人比楚天更明白这个小小的火枪所代表的意义了。这小小的东西在未来可是代表着一个国家富强的标志,有了它,可以说是万夫莫敌了,什么狗屁武功,什么拳谱剑法,通通都被秒杀。
大小姐眉眼扫了一眼那火枪,不紧不慢道:“如此贵重之物,雨馨受之有愧,还请韩公子收起来吧。”
日,这种好事都能拒绝,不愧是大小姐,楚天站在老子身边一阵摇头。这火枪想必定是某个外来船队不小心在大海上迷失了方向,漂流至大宋国,而这个时代,这种火枪莫说是在大宋国难以寻觅,就算是放在欧洲王室,也不见得有很多。
也就是说,这韩在元不识货,你大小姐不能也不识货啊。我们虽然不主张抢占他人私有财产,可这火枪明显也是韩在元抢过来的,不属于他的私人财产嘛,最多也就是收受不法财产,既是被发现,也不过就是赔两个银子的事。还有要是这厮日后知道了这把火枪的威力,拿着它到府里来劫亲怎么办?
大小姐可没想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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