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九 飞镖狼丛惊炸锅(7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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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着立功,急着要往前冲,前退后冲,两股人流便互撞叠加在一起。

二十五万两赏银,对谁都是个巨大诱惑,谁都想分一杯羹。

后来者唯恐落后,一时怒怼嘶吼,与前者推掇撕扯起来,性子暴躁者,一时情急,便动起刀子来。

一旦动刀,便血光飞溅,一旦血光飞溅,便杀红了眼,眼睁睁看着换命弟兄,不明不白,倒在他人刀下,没人会无动于衷,何况,全是在江湖上混的老炮儿,全是杀人不眨眼的亡命之徒,身临其境,便跟发疯一般,越杀越凶,越凶越杀,停不下手来,各人皆将对头当作内鬼,于是,一场匡古未有的自相残杀,莫名其妙地在哥岛开场啦。

百把号人在灯笼火把的离乱光影里,打斗厮杀,附近的苇丛,全被踩踏在脚下,杀手们臂缠白布条,头戴黑面罩,身着两种服饰:凡水军,身着黑色水鬼服,左臂缠白布条,脚蹬水鬼蛙靴;凡陆军,身着黑色短袄短裤绑腿,腰束黑腰带,左臂也缠白布条,脚蹬软靴。

在光怪陆离的哥岛,这两拨人,看起来,全是自己人,根本就没法辨别,敌我双方,甚至,连水军陆军也没法辨别。

此刻,突然出现在你面前的人,均皆无比凶险,到老子跟前干啥,能安好心么,手脚快,不招怪,干脆捅他一刀算啦,否则,性命难保。

世上没比保命更重要的事啦,当心点,下一刻,黑刀说不定会捅在自己身上。聪明的胆小的,瞅个空子,偷偷溜出战圈,干脆逃出哥岛,消停消停再说吧,隔着小河沟,看着这场惊心动魄的厮杀,欲哭无泪,这是咋整的哟,老子算是老江湖啦,这事儿,连听都没听说过。

哎,都是银子惹的祸,世上的银子,是赚不完的,可命,只有一条。

银子再好,哪好得过命,草,这活儿,爷干不了。

溜出哥岛的杀手毕竟不多,其实,想溜而溜不走的,那是大多数。

忽地身侧捅来一刀,你回不回?你当老子是好吃户头呀,瞎了你狗眼,回,当然回,给你一刀,让你也尝尝老子的厉害,于是,双方就缠上啦,一旦缠上,想脱身都难,见招拆招,互使狠招,不死不休,咬牙切齿,必欲置对方于死地,方解心头之恨。

整个杀手群,像是个捣烂的马蜂窝,至此,哥岛大乱,血肉横飞,几不可收拾。

看来,阴山一窝狼只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稍稍一个风吹草动,便大乱特乱,乱得来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其实,此乱由来有自,任何帮派,都不可能铁板一块。

虽强盛如阴山一窝狼者,外表看似纪律森严,坚如钢铁,其内部,难免会有裂隙,难免会有帮派,帮中有帮,派中有派,是常有之事。帮派之间,难免会有暗斗,没斗到明面上来,已是很不错啦。加之个人恩怨,分赃不均,性格差异,言语冲撞,久而久之,日积月累,便衔恨在心。

更何况,如今的“狼帮”,还是由“七杀手”与“一窝狼”,两帮合并而成,内里小鸡肝肠,心存芥蒂,争强斗胜,心怀鬼胎者,所在多有。

平时看不出,嘻嘻哈哈,像是一家子,如今见有内鬼,自家弟兄被捅了黑刀,暗藏在心底的幽火,便腾地燃起,你当老子好欺负是不,老子自出道以来,怕过谁来,呵呵,爬到爷头上屙屎来啦,是可忍孰不可忍,草,爷今儿豁出去啦,拼个鱼死网破,大不了,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其实,终上所述,只是造成此乱的铺垫与背景,还不是最根本的原因,究其根本原因,有三条:

首先是,杀手着装高度统一,且均皆蒙面,其中半数以上杀手,是从各地调集,互不相识;其二,黑夜、火把、灯笼与芦荡大火,点燃了杀手的原始野性与戾气,令其目迷心狂,肆意妄为;最重要的是,丁飘蓬身法精妙,穿行其间,形同灵猴,这儿劈一剑,换个地方,那儿打一镖,一闪即逝,被砍的人,急眼了,以为是身边人捅的黑刀,就急忙挥刀还以颜色,于是,双方就杠上啦。

光影迷乱之中,不断有人,惨叫倒地,众杀手,俱各胆颤心惊,生怕遭内鬼宿敌暗算,不得不出手自卫,致使酿成斗殴互残,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

丁飘蓬觉得好玩之极,便一味在哥岛制造混乱。

其实,丁飘蓬来到哥岛,只是偶然碰巧。

起初,他知道伏击三哥的地点是濠东桥,后发觉此处实在不像,知道一窝狼在耍花招,便划着小船在附近芦荡转悠,直到二更,才见有蒙面人,乘船络续向哥岛进发,便尾随其后,趁其不备,劫了一条黑船,点翻两名杀手,扒下对方衣裤,自己穿上,悄悄尾随其后。

至此,他深信,今夜伏击三哥的地点就在这个岛上。

到了哥岛后,他隐藏在苇丛中,三更,一窝狼果真动手了,打的却是雷公道长,之后,三哥才出现,见三哥危殆,便在苇丛中飞出一镖,击中老妖狼右肩,见老妖狼尖叫有内鬼,又飞出两镖,击毙两名杀手,顿时,狼群阵脚大乱,前后不能兼顾,解了三哥之危。

丁飘蓬在苇丛飞出去的三镖,是远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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