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欧洲的觊觎(4 / 4)
也厚着脸皮跑上门阴阳怪气地说了许多烂话。
虽然谈判地各不相通,但态度都基本一致,这一差点引发连锁反应的外交风波,最终还是让华美国外交部做了妥协。谈判持续了大半年,一直到1628年夏天,最终中华美利坚共和国和葡萄牙以及西班牙在巴西圣萨尔瓦多签订了《圣萨尔瓦多贸易协议》,华美方的签字人是巴西暨西非总领事代伯童。
按照《圣萨尔瓦多贸易协议》的规定,作为华美国“最亲密的战略合作伙伴”,进入南山港的西班牙和葡萄牙船只将不再受到限制,但排水量超过300吨的船只必须缴纳双倍的船货税,运输移民的船只则享受船货税大幅度减免政策。
差不多同时,在严晓松的主持下,中华美利坚共和国与英格兰、荷兰的谈判也在亚速尔的英雄港完成。《美英荷亚速尔贸易协议》规定,往返亚欧的英格兰和荷兰的船只必须在亚速尔美租界申领购买特殊的入港证,才能在南山港停靠,并缴纳双倍船货税,而没有证书的则会被拒绝进港。一船一证,入港证不限定作废时间,但有进港次数限制,用完额度必须重新申领,这种资格证书让欧洲两国代表一时感觉非常新奇。
这种模式,一方面可以大致了解英格兰和荷兰这两个东方贸易大国的远东船只派遣情况,另一方面可以无形中促使这三个国家在前往远东的过程中顺带着对亚速尔美租界输入更多的商品原料。
用经济手段从侧面来降低南山港对17世纪东方航线的蝴蝶效应,是一种万不得已没有办法的办法。具体效果如何,以苏子宁为首的外交部官员们都不好把握。
收获最大的自然是英格兰和荷兰,虽然双倍船货税听起来还是蛮肉疼的,而且他们也未必非要停靠南山港。但华美国的南山港一旦存在并加以利用,可以让整个东方航线的安全和便利性上升一个档次,打破葡萄牙在这一地区强势了上百年的航线垄断,其长期效应又岂是那点点船货税能比的。
一直遥控着谈判过程、早就猜透对手心思的苏子宁,一度认为自己走了一步很糟糕的棋,华美国就好像在为全欧洲做了一次影响亚非殖民格局的义务劳动。不过按照历史惯性的原本认知,葡萄牙、荷兰以及英格兰三家致力于东印度殖民贸易的国家,也许会因为南山港的开放,从而在印度洋和东南亚血拼地更加激烈。
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南山港从海外领直辖市的地位改为海外总督领后,也是为以后的亚非海上格局做棋。逐渐拥有更多地方自主权的南山总督领,迟早会有一天成为遏制欧洲殖民运动东扩的“关隘”和焦点,而其上的华美国在保持核心影响控制力的同时,也可以尽量地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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