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章:灵果树再现(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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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肉发黑,难以想象的痛苦令大汉发出惨叫,而见得惨状的众人也都头皮发麻,这是何等剧毒,这点时间就令一名石魄境的伤口恶化成这样? 在场没有医师,也没有炼药师,却不可能对同伴的惨状置之不理,只死马当活马医,封住穴道,吸去毒血,刮骨疗毒……治疗中伤者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有时痛得大吼,用力挣扎差点将数人震退,到后来终于痛得晕厥了过去,所幸性命是保了下来,只是这只手臂很长时间都将半废了。 “这白血怪物究竟是什么来头?”目睹全过程的众人心有余悸,被这东西突然咬上一口,谁受得了?按理说能走到这里的黑脸大汉也是意志坚定之辈,抓伤刀伤不知挨了多少,却痛苦至此,几要发狂晕厥,足可见这毒性何等可怕。 “此地不宜久留。”凌青云环顾四周,沉声道,他感觉迷雾中有什么存在正觊觎着他,先是喷吐烈火,后是满口毒牙,谁知道这附近还有没有其他怪物? 但在前几天,他根本没与这种怪物打过照面,其他人也不曾遭遇白色血液的生物,窥探野人部落时,他从野人口中听说过种种异兽、奇异植物的名貌特征,却从没听说有相似之物。 简直就是一夜间冒出来的,这令人更加不安,谁也不知道前路还有多少凶险。 带着伤员,拖着残躯,一行人怀着沉重心情步入迷雾深处…… 骨矛如电,重重地砸上巨兽脑袋,数千斤重的庞然大物晃了晃脑袋,扬起蹄子还欲挣扎,全力一扑却落进了滴水不漏的天罗地网,一杆骨矛如白龙狂舞,任巨兽如何冲撞都牢不可破,却逆着巨兽冲撞之力将其血肉层层撕落,最后一矛刺透支离破碎的头骨,令其一命呜呼。 “不愧是殿主,拿着野人的骨矛都能枪出如龙!”一阵叫好声响起,众人对得胜者一阵夸赞,并开始收拾地上狼头鹿身的异兽。 “在这里便不要称殿主了。”钟明松有些尴尬:“若不是我执意夺宝,或许大家不会沦落至此。” “话不是这么说的!大家都是南明学子,见到机缘怎能不争?若不是钟兄将大家聚集起来,我们各自为战,说不定早就死在迷雾了。”一名少年连道。 “在这困境哪有后悔自责的时间,考虑眼前才是最重要的,殿主猎得如此肥嫩的狼鹿,能令大伙儿饱餐一顿,可是大功!”一名瘦高青年在旁笑道,众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狼鹿的滋味着实不错,想不到今天运气这么好。”钟明松也笑了笑:“只可惜这骨矛太粗糙,杀得不利落,有损肉质。” “这时哪还管得上肉质,有得吃就不错了。”黑脸大汉笑着上前处理尸体,一柄骨刀在他手中上下翻飞,庖丁解牛般行云流水地完成了处理,之前没人看出来他竟有如此刀工,一只手都使得出神入化,却令整个队伍的伙食大大改善。 “是啊,能活着,有得吃……”钟明松笑着,却忍不住摸了摸脸庞,那是未曾愈合的交叉伤疤,血爪部落赋予的耻辱痕迹,比起这个,他更无法忘记那些由自己带领却被野人无情杀害的同学…… “殿主……”他自语着,他真有资格担当吗? 少年的神伤终究只是行程的小插曲,不一会儿狼鹿便在黑脸大汉娴熟的烹饪下释放诱人香气,分明没加香料,浓郁的肉香却令人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很快,一顿烤肉就准备好,众人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大快朵颐,赞叹连连。 “老刘,你这手艺真是没话说,不愧是霞云居的大厨!” “是啊,我过去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烤肉,这还是没加佐料的,不然和龙肝凤胆只怕也区别了!” “是这狼鹿的肉质确实极佳!”刘姓汉子笑道:“我过去珍禽异兽、妖兽灵蔬都烹饪过不少,却少有能和这狼鹿肉比肩的,而且它性质特殊,不用佐料也能香气扑鼻。”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感慨:“我来森州本就是打算见识这里的食材与美食,却不慎陷入迷雾,在这里历经磨难,反倒实现了原本目的。” 在青河大陆人人修行,就算是厨师、画家、工匠也需要有一定修为才能有所成就,例如妙到颠毫的刀工,对火候的掌控,分辨食材好坏的视觉嗅觉等,都需要修炼带来的强大感知、控制力、精神力为支撑。 刘姓汉子就是一位名厨,同时也有石魄七重的修为,平时的地位比寻常金身境还高,却依旧抵挡不住那巨树机缘的机缘,毕竟实力才是根本,若他有幸摘得灵果趁此突破,行走大陆便更有底气,原本就高超的厨艺也会更进一步,甚至还能延年益寿,总之,无论哪行哪业,除非看破红尘的大师等,都抵挡不住实力的诱惑。 只可惜,与实力、机缘同在的便是凶险,在场的所有人都因此深陷迷雾,差点丢了性命。 “还好,从野人部落抢了一堆药材、定位石,日子改善了许多。”金萱萱嘀咕着,众人深以为然。 对他们来说这算因祸得福,虽然被野人擒获了几日,甚至差点沦为活祭,但那几日却无需在丛林冒险,并且出来后还夺得血爪部落的一大笔珍贵资源,令他们在森林中的处境大大改善。 种种药草、药剂就不必说了,解毒疗伤,都是救命的宝贝,驱逐虫兽的药水则大大降低了他们遭受袭击的概率,要不然十几人走上几日真不知会惹来怎样的妖兽,驱逐迷雾的灵木偶尔点燃,能令他们暂时头脑清明,焦虑感大大减少,在这迷雾中必不可少。 在灵木的帮助乃至十几人相互支持的情况下,众人的心态都算不错,比地牢中的绝望或凌青云金萱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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