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要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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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的越能活,越精神的越能壮,懒洋洋不想动的提早扔掉,不是病了,就是瘟了,总之不能留。

养了一个多月,可以分出公母,小公鸡提前杀掉,不敢喂蜜獾吃,怕它吃上瘾,小母鸡留着,仅剩七只,被二哥踩死一只,王方找了七天,二哥才告诉他,害他以为是蜜獾吃了,揪着蜜獾问了好几次。

平头哥已经一岁多了,长得肥肥壮壮,这天地简直太适合它了,山野里蛇虫到处都是,还没人跟它抢食,唯一可惜的是没有蜂蜜,它现在馋的喜欢偷糖吃。

揪着蜜獾问的时候,王方气急攻心,事后心惊胆战,又发现平头哥并不咬人,也是,都喂了快半年了,从三四个月喂到一岁,同睡一张床,同吃一口饭,要是这样还咬人,那才是真的失败。

从此以后王方肆无忌惮,经常揪着平头哥把玩,这家伙的皮毛松的吓人,你揪着屁股它能拧过头,却不咬人,只是呲牙咧嘴吓唬几下。

使劲的捏了几下,总算明白为什么不怕猛兽的原因,一般的猛兽咬住它只能咬到皮,却伤不到内脏,转过头它可以三百六十度攻击,就算狮子被它咬到,伤口感染也要死。

其次皮毛巨硬,像刷子一样,被蜜蜂遮了也没事,只是这样的皮毛终究稀疏,导致它不能取暖,整个冬天冻得跟死狗似得,直到春天才慢慢缓过劲来。

这个春天王方用半大的母鸡换了八十只小鸡,别人说他傻,马上要养成了又转手让人,他不想解释,只是闷头开始自己的赚钱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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