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将至 过去了(2 / 2)
不少心思,才算是和一个从香江那里过来的商人搭上线。
而那个香江商人估计是刚来内地,正想着扩大自己的生意,直接就开口答应给他留出一手货源。
把沈建国高兴的差点蹦起来。
但是有一个要求。
那就是要先付钱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才能按着合同拿货。
可能是短时间内赚了太多钱,沈建国的澎湃热血直接把他原本还算灵动的脑子给煮糊涂了。
大字不识几个,居然也敢在签了合同之后,直接就把钱给付了。
五万块!
几乎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结果自然是左等等不来货,右等也等不来货。
上门去讨说法,人家看看他的合同,轻飘飘一句“等着吧,你的货还早着呢”,就又把他给打发回来了。
说到这里,整个人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
人家是港商,所以沈建国生气自然是有的,但发火却是万万不敢,连续去找了好几次,却每次都被秘书挡了回来,根本见不着正主。
还是太老实了啊。
总觉得人家是同胞,所以就不觉得他们会有什么坏心思。
其实呢?
呵呵。
不杀贫何以为富?(当然,真正心怀故土的还是有不少,就用不着我多说了。)
林海听完很是感慨,伸手道“合同能给我看一下么?”
虽然离拿到货还遥遥无期,但毕竟是五万块钱的合同。
沈建国犹豫了一下,这才从怀里掏出个自己用硬纸壳做的文件夹递了过去。
合同倒是正经的合同,上面的商品也确实是好东西。
就是里面的交货时间对沈建国太不友好了。
上面写的交货时间是一九八二年的五月底。
取消合同的违约金为货款的百分之三十。
尼玛两年后才交货……
这不明摆着坑人嘛!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