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1 / 2)
“经系统改造后的角色资料:
姓名:庞统,字士元。
特点:长相奇丑,狂傲不羁,身负大才。
忠诚:100%(永生永世不背叛宿主)。
修为:玄武境二重(神魔)。
功法:天元秘功。
神通:瞒天过海。
隐秘一击。
擅长:奇策善谋。
嗜好:酒。”
嬴政看过庞统资料后,对这员智谋无双,又攻击力强大的神魔,颇为满意。
虽然,庞统还没有到来,但他已经给庞士元想好去处了。
嬴政决定,让庞统暂时去犬戎郡,统御犬戎大草原,负责治理犬戎任务。
上将白起则调遣回咸阳,这柄锋锐战刀秦王还有大用。
他要用白起,斩杀三十六豪族。
……
翌日清晨。
巴郡郡守李斯,来到咸阳复命。
嬴政在御书房召见了对方。
“臣李斯,拜见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李斯双膝跪地,恭敬无比道。
秦王道:“平身!”
李斯站立起身。
嬴政发现,李斯变得干练不少,也有了一些上位者气质,整个人亦是黑瘦了一些,不过,精神很旺盛,好似一柄出窍的剑。
他不禁暗自在心中叹:人才果然如兵器,只有不断使用、磨砺,才能让他们变得越来越锋利,越来越好用!
嬴政道:“李斯,你去巴郡也有快一年时间了吧,巴郡那边现在如何?”
“禀陛下,人口由原来的30万,增加到60万了,原本逃难在外的难民基本全部回归原籍。
原本只有三成耕地有百姓耕种,现在几乎十成耕地都有人耕种了,粮食产量比原先提升了五倍。
巴郡内的十几股盗匪,人数在八千人左右,也全部荡平……”
李斯详细的将巴郡各项变化,禀告陛下。
嬴政闻言,嘴角不禁浮现出一丝笑意,上前拍了拍对方肩膀道:“好,做得好!没辜负寡人期望!”
“这一切都是臣子该做的!”李斯不敢居功,赶忙道。
秦王回到王案后,威严道:“李斯听令!”
“臣在!”李斯一拱手。
秦王道:“寡人将你调回咸阳,任丞相长史,负责辅助丞相,督率诸吏,处理各种政务,秩俸千石。”
他原本是想将李斯派往新攻下的犬戎郡,负责治理犬戎。
但现在嬴政招揽到神魔强者凤雏庞统,便改变了李斯用途,庞统去往犬戎郡更为合适。
丞相司马懿有诸多事务要处理,再加上造纸坊、印刷坊、大秦钱庄、科举等诸多事宜,他一个人真是忙碌的分身乏术。
将李斯安排给司马懿做助理,能给他分担不少工作,让丞相府办事效率更高。
李斯本就拥有丞相之才。
“谢主隆恩!”
李斯闻声,心中不禁大喜,赶忙跪倒在地。
虽然,巴郡郡守是封疆大吏,品级比丞相长史要高,但是,丞相长史可是王都官吏,而且,是帮助丞相行使部分丞相职权,品级低了权力却大了,明降实升。
李斯还隐隐感觉到,陛下这是要把他往丞相方向培养。
思及此,他心中更加火热。
嬴政将李斯表情看在眼里,略一想便猜到对方心中所想,道:“你下去,到丞相府去赴任!”
“诺!”李斯躬身一礼,弯着腰退出御书房。
嬴政拿起几卷奏折,查阅起来。
“这里是御书房,闲杂人等休得擅闯!”
“来人,将这丑陋不堪的粗俗匹夫拿下!”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锦衣卫的叫喝声。
嬴政眸中折射出一抹光辉,难不成是庞士元来了?
他放下奏折,向大门外走去。
御书房外。
只见一长相丑陋身着布衣的中年男子,手中抓着一只酒葫芦,边喝边向御书房走来。
“找死!”锦衣卫冷喝道,准备拔刀对付之。
丑陋中年男子撇了撇嘴,狂傲道:“你们这群有眼无珠的狗奴才,某乃凤雏庞统,尔等敢拦某?”
“呵呵,还凤雏?我看是老鸟差不多!给我上,将其拿下,若敢反抗,就地格杀!”锦衣卫头目大喝道。
铿铿铿!
绣春刀出鞘,锦衣卫们向庞士元围去。
庞统微微皱眉,满脸不悦之色:“哼!好,既然不欢迎某,那某走便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某就不信找不到一条梧桐枝栖身!”
语毕,其就欲离开。
“休得对凤雏先生无礼!”就在这时,传来一道威严的喝骂声。
庞统看到一身着王袍、气质不凡、具有雄主之姿的少年,从宫门中走出来。
只是一眼,他便认出此子是秦王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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