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御下之法(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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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银矿,直接原因就是土地兼并,财政收入下降,需要开源,之前在土地兼并那里分析过。但是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朱祁镇在位时期,首次开启了两税折银征收,就是之后张居正的一条鞭法,没有想到吧。

税收折银,省却了许多折变的过程,大大减少王朝收税的成本,是一大进步。但是问题在于,折银,至少要有银子吧。因为政策推行,官方和民间对银子的需求大幅度增加,银价随之大幅上涨,大明陷入了通货紧缩的状态。

银矿重要性随之上升,朱祁镇收归国有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很显然这个交接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点问题,没有给百姓以足够的补偿,民乱不可阻挡地发生了。

造反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从1448年一直到1456年,反正没有停下来过。

先前,镇守处州、浙江都指挥王瑛上书奏事,“处州银场利害有二,曰岁办,曰闸办。岁办者,洪武中,原额本府每岁一次送纳,不及三千两,于民有利而无害。闸办者,永乐、宣德中渐增,差官四季徵纳,如本府青田县今新分设景宁县,洪武中岁办不及一千两,今闸办至一万四千三百余两,民深被其害矣。臣尝思之,开采银场固非善政,但防御有方则贫民得所而不为盗贼,若不开采则贫民不免聚集为盗贼。乞照洪武中岁办例开采。”

如果你明白了以上的背景,就知道这件事朱祁玉为什么要拒绝了。

事下户部,户部官员说:“洪武岁办额太轻,若如所拟,诚恐趋利之徒得以肆为强暴,争夺之风复起,官府难于控制。请移文浙江镇守并布按二司等官,仍如闸办额数煎办,果有多余不及之数,明白具奏定夺。”

户部的回应看着可笑,但是朝廷缺钱呀!本来就不够用,还要减税,开什么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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