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征战(1 / 2)
这一次的行军速度是极快的,路上虽然也会遇上一些怪兽,但是十万大军拥有碾压的优势。对于人类而言,尸鹫是最可怕的天敌,个头大,防御强,真要从空中攻击人类,除了我能对它造成一点困扰之外,别的人,包括最强大的巨人族战士,只能给其瘙痒。好在这个世界也有其平衡,尸鹫是食腐动物,对人类和别的动物都没能造成大的影响。否则的话,以尸鹫之强横,这个世界早就没了人类这种生物了。大约七日之后,我们就到达了乔方城。看到明朗的天空,通透的空气,还有阳光、雨露和星辰,美音就像是一只懵懂的小雀一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逮着我就是一通问,叽叽喳喳的,特别高兴。我以为自己会很烦,可事实上,我很快乐,每次给美音解答那些司空见惯的东西,我都会产生更新的认识。比如她问我,天上的星星是什么做的,为什么那么明亮?我说,星星和太阳一样,都是恒星,会自己发光。她就问星星为什么没有像太阳一样那么明亮。我的回答是,星星离我们更远。她又问,那些星星我说,依照我的理解,基本上都没有人类和动物。她说,那不是浪费了太阳光吗?我听了特别愕然,是啊,宇宙为什么要有那么多恒星呢?又不能利用起来。然后见我无言以对,美音自己找到了答案,如果没有星星,宇宙会多黑啊,夜空会多黑啊。这也很有道理,这个世界没有月亮,所以如果没有星空的话,黑夜确实会是一片漆黑的。当我们的队伍来到了乔方城的南门。乔方城吹响了战斗的号角。十万金城士兵也严阵以待,他们虽然在实力上远远不如乔方城,但毕竟曾经是势均力敌的对手,那份尊严还是要的。他们面对乔方城的碾压,丝毫没有低头的迹象,一个个腰杆挺直,意气风发,看那样子,随时都要像梭镖一样冲出去!美音坐在马背上,我们的马,是飘渺城的,适合我们的体型,就是奔跑速度和耐力要差了那么一丢丢。十万士兵中只有两千骑兵,巨人族的马匹肩高在两米以上,看起来就跟一头大象一样,一旦奔跑起来,犹如小山起伏,马蹄声更是鼓点一样汹汹,气势骇人。在她的身边,是一队百名盾牌精兵组成的护卫队,他们没有骑马,采用步行的方式,这样会更低调,美音藏于他们高大的体型之下,相对是比较安全的。赤木给他们的战斗口号是:血可流,头可断,主母毫发不能伤!这口号虽然没什么文采,但是让我心安。我从马背上飞起来,然后降临到乔方城的城头。乔方城的守城士兵搭弓瞄准了我,这要在往日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幕。他们眼瞅着就要放箭,可手却颤抖了,我听到有人在喊:“这是阿木先生!是阿木先生回来了,别放箭!”我一言不发地看着他们,我得看看自己在他们的心目中到底是个什么地位。终于,我看到了乔百战的身影,他飞奔而来,声若洪钟:“别放箭,那是阿木先生!谁要敢放箭,我要罚他一百军棍!”随着这一声吼叫,那些士兵才放下了弓箭,看来,我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还是不如乔百战的,至少在战士的心中,军令比我重要。眼前这局面,我敢肯定,如果乔百战命令他们射箭,他们也一定会射。说明在乔方城,我这个神祇还没有深入人心啊。“阿木先生,这里,这里,我是乔百战。”这小子在城头蹦跳着说,活脱脱一大马猴的形象,这小子,这辈子可能都没法长大了。紧接着,我看到了城主乔十方。十万金城士兵再次来犯,作为城主,他不可能不来。我降落到他的面前,乔十方笑得有点勉强:“阿木先生,你怎么跟金城士兵一起过来了?”“别误会,这些金城士兵已经被我收编了,现在他们姓木,是我的人。”我知道,自己这么说,一定会引起乔十方的猜忌,但这不要紧,在这个世界,没有那么多的阴谋,只有战斗和实力。“阿木先生,你怎么跟金城士兵一起来了?难道说,他们被你降服了?”乔百战也过来了,大声道。果然还是亲疏立判啊。在乔百战的眼里,我永远是不会跟乔方城的人作对的,但是在乔十方的眼里,我却很可能成为敌人。“被你猜对了。”我笑眯眯地说。乔十方问:“阿木先生的意思,是要乔方城打开城门,放这些人进去?”“没错。城主愿意吗?”我说着,然后定定地盯着他看。乔十方深吸了一口气:“可是,万一他们……”“没有万一,就算有万一,我替他们担保。”我斩钉截铁地说,不给他任何退路。现在乔十方只能有两个选择了,如果拒绝金城人入城,那么势必要得罪我。不过乔十方跟乔百战不同,他毕竟做了多年的城主,而且人也要稳重得多,考虑也更周到。“阿木先生,我对你自然是绝对信任的。可他们毕竟有十万人,而且我能冒昧问一下吗?金城人为什么不好好呆在自己的城池里,到我们乔方城来做什么呢?”城主果然是城主,这话真是滴水不漏,看起来,乔百战空有一身的蛮力,还真是不太适合做城主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金城已经没了,他们这些人,说白了,已经走投无路。”乔十方一听目瞪口呆:“阿木先生,我能问一下是为什么吗?”“人面蛛你知道吗?““知道,那是一种非常恐怖的怪物,是荒野人类最凶狠的敌人。”“你知道就好,现在这人面蛛已经进化出近乎人类的智慧,开始进犯人类的领地,金城已经覆灭,一千多万人口都没了,你眼前这些金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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