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楚歌二人观察山贼(2 / 2)
一样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在他喝酒吃肉的位置旁,还放了一只毛笔,楚歌猜测他的武功应该是判官笔一路的。
在这江湖上以毛笔为武器,最出名的当然是开封展家了,也就是白展堂的初恋女友展红绫那个展家。
据说她家是传自北宋时期的御猫展昭,那是一个捕快世家。她爹展如令是如今负责河南一带的六扇门总捕头,位高权重,是一流巅峰的高手,而他哥哥展红豫是当今皇上的御前侍卫,官职品阶虽然不高,但那是能和皇上说上话的人,谁都要给几分面子。
而展家的判官夺命笔也是武林一绝,和葵花点穴手一样,都是攻击敌人全身各大穴位的。
电视剧中,展红绫那么轻易就被就被白展堂点住,那是因为白展堂毕竟是主角,练武天资本就不凡,只是他小时候没有用心,后面自己独自闯荡江湖,武功很快就练上来了,当时武功就已经超出展红绫一大截了。
白展堂毕竟是主角,虽然相比姬家兄弟,白展堂平时很不用功,还是很快将武功追了上来。
再则那展红绫江湖经验太少,不懂得能动手,就别吵吵的道理,前置动作太多了,而且没想到白展堂不讲武德,趁其跳舞时,突然偷袭就动手将其点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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