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传说中的龙阳君(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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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贤人你真是个大好人啊!”马化云为了讨好素还真,好人卡都发出来了。

“谬赞了,谬赞了。既然住的舒服就请小友继续住下去吧!”素还真就此打住。“吾还有事,请。”

马化云摸摸了头,有点摸不着头脑,就这样放过他了?“屈老伯,素还真不会放在心里,秋后算账吧?”

这回连屈世途都鄙视他了,“安啦,安啦,素还真哪里有那么小心眼啊。”

殊不知素还真何许人也,中原三台柱之一,苦境的名人,人类的救星,霹雳十一年的人气第一人,乃大智慧大毅力之人,怎么能为了些许身外之物为难一个小人物。再说琉璃仙境被拆也不是一次二次了,素还真还真没把马化云这些小事放在眼里,反而觉得此人赤子心肠,性情中人(其实就是二愣子),不似一般有心机之人,口是心非,难以相处。

所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小人物就是小人物,妖道角就是妖道角,死宅换个环境依然还是死宅!

于是提心吊胆几天之后,发现果然自己杞人忧天,被素还真华丽丽的无视了。好吧,为了弥补这几天提心吊胆,马化云开始变本加厉,只吃最贵最少最稀有最好的,把素还真的老底一扫而光,充分发挥“伟大的三光蝗虫精神”。

支持这一精神最关键的是——怎么吃也吃不胖啊。反而觉得自己力大无穷,身轻如燕,精钢铁骨,铁齿铜牙,若反穿内裤就是苦境版的超人啊!

每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闲着无聊就与屈老伯打屁喝茶聊天,谈论苦境各种总总传说,人文往事,又或翻阅那海量一般的藏书,当真是逍遥自在,快活非常。

不思蜀,不思蜀,乐不思蜀。

放在二十一世纪,这就是社会的米虫,放到苦境就是一个吃货。

即使如此,吃货也有吃货的烦恼——素还真的藏书快被他看完了。

素还真的藏书分为三个部分。

一者是草根杂汤,妙手医术,说的是起死回生,悬壶济世之术,以吃货的智商去看懂这些,真是太抬举他了。这厮来苦境没有头疼发烧伤风感冒,身体倍好,吃嘛嘛香,这些满篇拗口医学又看的头大如斗,宛如大学高数一般天书,自己也用不着,从哪里拿来就放回哪里。

二者是武功玄学,少年人,学完这那么多书架中随便的一书架,离先天之境就不远了!当吃货看到这些书籍,还高兴的大笑三声,“哈哈哈……待俺学成之后,拳打一页书,脚踏佛剑分说,上天入地,唯我独尊。“但……奈何,现实是残酷的,你又不是YY小说主角。这厮哪怕是最低级的提息引气之法也看得不明所以。按照书中所载,脚踏马步,气沉丹田,一张脸憋的跟便秘一样,屎都快憋出来,确实没有一丝丝,哪怕一丝丝都木有的内力。入宝山而空手归,那种感觉难以形容,一脸如丧考妣的表情,让屈老伯偷笑了好几天。最后没得办法,值得学些拳脚刀棍招式,寥寥无几安慰自己。你说剑法?对他来说太高端了。

三者就是奇闻异事,各地传说,还有一些奇淫技巧。吃货想这下可以看懂了,全当小说看。只是这之中有很大一部分因为年代久远,书籍字体非是行楷书或者就是其他的文字,这货来了那么久,繁体字勉强认得完,还要看隶书学外语,这不是坑爹吗?

综上所述,马化云就把很小一部分小说看的差不多了。所谓饱暖思**,有时候,就在想自己是不是要出去走走,还有苦境大地还要很多萌妹子等着俺去拯救,但是看了那么多听屈老伯说了那么多往事,心有戚戚外面的世界很危险啊!当真是先天满街走,剑客多如狗,也许刚出门左转就碰到一个绿皮肤的用眼神都能杀死俺(比克大魔王中枪)。

莎翁说的好,出门还是不出门是个问题,纠结真是纠结,小人物的烦恼。

“不染天下不染尘,半分形迹半分踪,圣贤不过笼中影,身游潇洒文武风。”琉璃仙境又来访客,来着正是北方的圣者,剑子仙迹之交——圣踪。

圣踪一访琉璃仙境,正是为了剑子仙迹受伤而来。却说因邪兵卫之力全数在吃货马化云身上,佛剑分说并未入魔,与龙宿相交多年,尽管翻脸,确是双方各自忌惮,更多是相互牵制。倒是剑子仙迹不幸被人暗算,受了重伤,圣踪正是为此而来。

暗算者是谁?马化云不知道,也不想打听。好奇心可以害死猫,自己在高手面前真的跟猫差不多,擦个边打个酱油的话也死翘翘了。即使外面打的天昏地暗,也不管。虽然很想出去看看,但是自己不熟悉苦境地理,也没有认识的人,还没有自保的无力,出门给别人送经验嘛?难道我费劲千辛万苦就是给别人升级送经验的?摇摇头,等有自保能力再出门,不是说每一个宅男都有一个恶霸梦想吗?到时候像当恶霸当恶霸,像调戏良家妇女调戏良家妇女……捏哈哈哈!

年轻人自然要多多锻炼——素还真的原话。端茶倒水的事,自然由马化云代劳了,屈老伯乐得清闲。

却说圣踪本与素还真交谈甚欢,忽的感觉到旁边这个年轻人身上忽然有一丝丝的邪气窜动,一刹那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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