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4卡宾枪(4 / 5)
民间机枪类武器只能拥有1986年以前生产和出售的,因为联邦法律规定从1986年5月19日起就禁止美国的生产商和经销商向民间销售机枪类武器(注:进口机枪的平民拥有权被限制在1968年之前进口的枪)。唯一的例外是特殊职业纳税人(Special Occupational Taxpayers,简称SOT),他们是那些生产和进出口机枪的经销商和生产商。同样还有私人保安或军事企业,如保安承包商等。只有在1986年5月19日前生产的最早的柯尔特M4原型才能合法让一个非SOT平民合法拥有的。
据说柯尔特所获得的为美国政府生产M4系列的独家合同是一直签到2009年的,但出口的M4并非都是柯尔特的产品,根据SecurityArms上的一个管理员PIERANGELO TENDAS(意大利人)给我提供的消息,意大利特种部队采用的M4A1就是大毒蛇的产品。此外在民间,有许多生产商生产外表非常接近军用M4的武器,被称为M4 style步枪(M4式样步枪)。通常这种外形像M4的武器都采用16英寸枪管(避开三级武器的类别)而且只能是半自动,它们都模仿M4在枪管中段有一个缩颈,虽然许多购买这些的假M4的人大部分都不会购买一个M203榴弹发射器(属于三级武器而且贵),但就冲着“M4”这个名称而专门购买这种枪管上有缩颈的短AR-15步枪。生产民用的M4 style有许多生产商,大毒蛇、奥林匹克等也是较有名气的。
由于柯尔特要维护他拥有的M4的名称和外形设计的独家权利,对此种情况一直有所不满;而其他生产商则长期以来声称柯尔特过份夸大他们的权利——他们说“M4”现在成为一个统称短M16/AR-15的术语了。在2004年4月内,柯尔特向HK和大毒蛇提出商标侵权、贸易侵权和商标稀释的诉讼,指他们故意错误地使用商品名称,又侵权了柯尔特的专利,而且采用了不公平竞争和欺骗性贸易的手段。HK的申诉被法院驳回,因此HK不得不把他们的活塞短行程HKM4改变外形设计,并改名为HK416。然而在2005年12月8日,一个缅因州的联邦地方法院法官作出的裁判支持大毒蛇(和FN的情况相类似,似乎又是地方保护主义作怪)。由于柯尔特对大毒蛇的诉讼等于实际上输掉了“M4”这个商标,所以法院干脆直接撤销了柯尔特所持有的M4商标专利权。
改良型号
改型SOPMOD M4/CQBW M4卡宾枪
有鉴于长期以来,许多为卡宾枪提供各类瞄准具、灯具及其他战术附件的厂家都没有一个安装接口的标志,USSOCOM(美国特种作战司令部)在1989年9月开始尝试制订了一套近战卡宾枪的附件接口标准,并在1992年5月15日正式提出称谓SOPMOD的计划名称,SOPMOD的意思是“特种作战改进型”。SOPMOD计划是由USSOCOM、海军特种作战部队、空军、陆军海军等其他特种部队共同提出,并委托NSWC(海军武器研究中心)负责研究的。1999年5月开始在海军和空军提供以M4A1卡宾枪为武器平台的SOPMOD进行试验。注意,这种称为SOPMOD M4的系统在NSWC的计划中仅是称之为SOPMOD Block1。
第1代SOPMOD M4生产的主要承包商是KAC(奈特军械公司),SOPMOD M4并不只是一支卡宾枪,而是一个以M4A1为基础的模块式突击步枪系统,主要模块包括一个有上下左右四段M1913标准导轨的RIS护木、缩短的快卸M203榴弹发射器及其瞄准具、一个KAC快速拆卸(QD)消声器、KAC后备照门、一支战术灯、一个AN/PEQ-2可见光/红外激光指示器,还有Trijicon的ACOG和反射式瞄准镜及一个夜视瞄准镜,但也有许多士兵把Trijicon反射瞄准镜换成M68 CCO或EOTech全息瞄准镜。目前SOPMOD M4已经装备包括海豹在内的多个特种部队了,当SOPMOD M4配上一些近战用的战术附件时,又会称之为CQBW M4,即“室内近战武器型M4”,实际上都是同一个东西来的。
第二代的SOPMOD Block2(现在命名为SOPMOD II)现正在研制中,有许多不同的生产商在竞争这份合同,包括KAC的URX II系统,ARMS公司的SIR系统(Selective Integrated Rail),还有路易斯机器和工具公司(Lewis Machine & Tool)的MRP(Monolithic Rail Platform),而改进的其他项目还包括增强M203榴弹发射器的夜间瞄准能力,改进或研制新的榴弹发射器(EGLM计划),扩展通用的消声器(包括应用于轻机枪及其他武器上),升级/改进现有的各种战术附件等等。由于SCAR计划已经选定了FN公司的样枪,SOPMOD II的战术配件将会应用到SCAR上(SCAR已经确定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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