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番外—李锦之兰芷流来水亦香(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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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镇上开一家大大的饭店,能做许多许多好吃的饭店。因为那时候他总是吃不饱,虽然他母亲是在饭店里打工,可是老板抠门,客人们更是如同饿死鬼一样,每一次从没留下过一丁点的剩饭剩菜,这导致他越来越吃不饱。

镇上的人对外来人一向排斥,更何况万晓敏还一个女人带着孩子,如同寡妇。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万晓敏的长相在大城市里掉人堆里都不一定能找出来,可是在这个小镇还算清秀的。于是她门前的是非便更加多,男人觊觎女人嫌弃,让他们母子成了全镇人都不待见的人。

又因为李锦性子如狼崽子一样打架不要命,凶悍起来连大人都有些畏惧。十一二岁的年纪就跟雨后的春笋似的,原本又黑又瘦的他,在一次次饥饿一次次随便弄些什么吃的填腹中,迅速地拔高起来,比起十四五岁的看上去都要高大。所以让周围的小孩子都对他产生了畏惧,不敢得罪他的同时,也不敢跟他玩了,整个镇上的孩子几乎都十分有默契地将他孤立起来。

而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李锦十三岁,镇上又搬来一家人。

这家人姓吴,夫妻两个带着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女孩,女孩有个好听地名字,叫吴兰芷。兰芷的名字在屈原的楚辞里面是名贵香草地代表,比喻人的高洁精神。

十三岁的李锦已经有了很正确的审美观,吴姓夫妻刚好住在他们家隔壁,他看他们明明就是长得那么普通的样子,怎么就能生出这么漂亮的女儿。

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这个小女孩,这个叫吴兰芷的孩子。

作者的话:时势造英雄,没有成功是偶然的,必定经过一番毁天、灭地地经历,李锦的传奇人生,希望大家也能喜欢,继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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