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可恶至极的小白眼狼口是心非的某人(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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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就去新洲看看叶小瑜,因此杭璐也算得上是叶小瑜的半个学姐。

她明明关心叶小瑜,却偏生又要装出一副漠然处之的样子。

这一点来说,杭璐觉得她倒是和凌南霄很像,两个人都是面冷心热,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小妖精。

叶亦欢没想到叶小瑜会来学校找她,回到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叶小瑜打了电话。

彼时叶小瑜那边很吵,她似乎在酒吧那种地方,周围都是震耳欲聋的DJ声,叶亦欢不自觉的把手机移开耳朵一些,许久之后那边才安静了一些,叶小瑜微微喘息着问,“姐?”

“你干什么呢?”

叶亦欢的声音中难掩严厉,倒真的有了一份姐姐对于妹妹的管束和严苛。

“没什么,我来找个人,哈哈。”叶小瑜干笑两声掩饰自己的慌乱,随即岔开话题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你前几天来学校找我了?”

“哦对!我都把这个事情忘了。爸让你今晚和姐夫一起回家吃饭,你知道他的,什么为我接风洗尘之类的,洗什么尘啊,我都回来快一个星期了,美国的气息早就已经洗光了,倒是替我洗洗榕城的雾霾还差不多。”

她的话里带着不耐和反感,似乎比叶亦欢更不想去参加那个家宴。

叶亦欢被她的话逗得微微一笑,安抚道:“好了,我知道了,晚上我会回去的。”

挂了电话之后,她却又陷入了沉思,她会回去,可是凌南霄呢?她可没什么信心能请得动他。

手机握在手里,一直到放学,她也没给凌南霄打出去电话,最后只好微微叹了口气,出了学校打车回了叶家。

算了,他不回就不回吧,大不了就是被叶书华骂一顿,反正她从小到大吃叶书华的排头也吃的不少,又不在于这一次了。

如果说凌家大宅所在的榕城东南角都是榕城乃至京都的高官商贾,那么叶家老宅所在的西北角则是榕城的文人教授的聚集地。

出租车越往西北方向去,周围的景物都变得不一样了,远离了市中心的喧嚣和纸醉金迷,这附近便显得愈发的静谧沉寂,就像是一座沉睡了千年的宫殿古迹,带着浓厚的历史底蕴,让人能感受那份与众不同的厚重感。

车子在老宅附近停下,这里现在都住着一些有名望的老教授,为了维持安静的氛围,周围不允许大型车辆和出租车的出入。

叶亦欢付钱下了车,缓缓地走向那所复式的宅子。

比起凌家那所恢弘气派的大宅,叶家这所房子更显得极其有历史气息,乍然看上去像是一座明清年代的名胜古迹,考究而沉郁。

这所宅子是她外公林琛亲自设计的,算得上是她外公送给她母亲林晓君的嫁妆,林琛是六七十年代时京都最有名望的建筑设计师,榕城很多地标性的建筑都是出自林琛之手。

林家是真正的书香门第,而林晓君则是名副其实的大家闺秀,她和叶书华的结合,虽然也曾一度被传为佳话,可是林晓君嫁给叶书华,多多少少也是有点委屈的。

叶亦欢推开青藤缠绕的大门,缓缓走进花园里,踏在青石板上,回头望着这片花园。

这里曾种着很多合欢树,她母亲生前很喜欢合欢花,每逢花期的时候总是会搬出藤椅坐在树下,手里捧着一个速写本,画着她心心向往的珠宝设计图,那副美景,纵是是五岁的叶亦欢,也忍不住为母亲心动。

林晓君总是觉得这个名字美好极了,合欢合欢,情人相聚一起为合,夫妻相濡以沫为欢。

就连女儿的名字中也忍不住带了这个字,她一直觉得叶子是一个飘零无依的植物,所以给女儿取名叶亦欢,即便飘摇,也要一直开开心心的生活。

可是她还没来得及看到女儿的未来,就因为丈夫的冷落和无视,用一个薄薄的刀片了结了自己风华正茂的生命。

后来伊人已逝,新人眼尾带笑的喧宾夺主,合欢树被连根拔起,成片的合欢花飞荡在空中,就像是在给林晓君送行,最终飘落在地上,零落成泥,成了叶书华给吴茵种月季花最好的肥料。

当年生在空中柔情似水的合欢已然不见,而如今地上是艳俗而又妖媚的月季花。

叶亦欢仰头擦掉眼泪,移开视线走向主宅。

推开门的前一刻,她抬起头看了看头顶用上好的楠木制成的牌匾,林琛苍劲有力的行书写着大大的两个字,晓园。

这座房子的一切都是属于林晓君的,就连名字都是取自她的名,因此在她离世之后,叶书华便迫不及待的想要抹去一切与她相关的信息,甚至连宅子的名字都要改成——茵园。

叶亦欢永远都记得那一天,她手上执着一把锋利的水果刀,刀尖就抵在脖子的大动脉上,澄澈的眼底是一望无际的坦荡,她站在二楼,对着下面的叶书华和吴茵,只说了一句话——

“你今天敢改这园子的名字,我一定会用我的血染了这座房子。”

吴茵看她那样决绝的神色,吓得脸都白了,连连颤声道:“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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