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纵横捭阖(二)(2 / 2)

加入书签

学者,实际上是靠谱的外交人。

合约草案的核心精神是:

第一、中原与北冰针对原东海国的战争从法律上讲正式结束。

第二、三国对各方建立帝国的事实予以承认并尊重。

第三、三国承认并尊重既定事实,中原帝国下辖中原与南橡部分地区,东海帝国下辖本部和中原部分地区以及南橡部分地区,北冰帝国下辖本部和整个西岳地区。

第四、三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互派大使,分别在自己首都增设馆驿,安排外事人员。

第五、三国结为盟国,一方有难,其他方应该在其提出援助要求的前提下,予以适当的军事援助。

第六、以军事手段登陆他国的行为被视为侵略行为,应该予以道义的谴责和军事行动的回击。

第七、北冰和中原理解东海帝国要求中原东城与东海京畿互通贸易的需求,中原帝国尊重并承认这种需求。

第八、三国尊重蛇族和鹰族并入三大帝国的事实,未经三国统一,轻易不可改变现状。

……

以上就是《***和平条约》的基本精神。这个条约完全反应了中原帝国的要求,同时也满足了其他两国的根本利益。三国礼部首先在合约上签字。合约能否通过,还要经过各国行政要员讨论。北冰总理签署后,交由大将军审核,大将军同意后,再让皇帝签署就好了。也就是说,北冰的决策者是大将军秦敬业。东海首相签署后,提交给国会讨论,国会代表的是木秀洋的意志。国会同意后,皇帝就签个字就好了。中原的情况不太一样。温丞相签署后,这个合约就等于生效了。他只需拿给小皇帝再签个字就好了。元老院和将军府对此并不过问。这属于一般的国家级政治事务,内阁可以全权处理。从这方便我们也可以看出,中原的行政效率是最高的。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