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四眼金蟾(上)(2 / 2)
此书大多记载大荒中山水地理,妖兽喜好,出没地带。书中曾写到,‘四眼金蟾’喜好寒湿之地,特别钟情于沼泽,更喜冷血食物。它并非有四只眼睛,而是在金色的头顶上长有二颗大毒腺,形同另外生出两只眼睛,因此而得名。至于它的功用,对女古今女子来说可是会令人发狂的,相传其毒腺之中生有浆液,色为金黄,敷之脸上,终身不老。
前些日子云霄嘴馋,偷偷把蛮月儿养了三年之久的兔子给烤来吃了,少女怒气之下,赌气半年不曾理会过他。三日前,云霄无意中从《大荒妖行录》知道“四眼金蟾”,心道女子应该都会重视自己的容貌,果不其然,蛮月儿得知之后立马妥协,以‘一辈子不原谅’作为威胁,逼迫他找到这能够永葆青春的世间奇物。
“四眼金蟾”固然稀罕,却依然跳不出属于蛤蟆一类的事实。世人皆知蛤蟆太懒,少有走动,二人虽已来到目的地,但要从这大片人畜都要避而远之的沼泽之地,寻找出某些蛛丝马迹,简直可谓难如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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