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奇幻的神秘感(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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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读者的火抗都提升到顶级,哪怕你是宇宙无敌大火球砸出来,读者也只当是在喝茶看戏。

再比如说,某作者写一本具有强烈中国乡土色彩的小说,在中国读者眼中看来,未必有多少神秘可言,因为太熟悉了,甚至是司空见惯的大路货;而如果跑到美国去发表,神秘度肯定会相应提升,因为对于老外们而言,这些大路货已经变成了闻所未闻匪夷所思的奇事怪谈。反之亦然。

所以说,要想达成“神秘”,第一前提是稀有。而这个稀有又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是在小说的背景中是“稀有”,其二是在小说发表的整体背景中是“稀有”。

要达到上述要求,大致也有两种方法:简单的做法就是发明新东西,创造前人从没写过的新物种、新魔法、新风俗,等等等等,需要的是想象力和做设定的能力,我个人认为相对缺乏技术含量,当然有可能因为我不是设定党。复杂的做法则是靠描写,靠功力来引导读者,让读者认同“火球术果然是很神秘的”,也即是说,让读者放弃掉“先见”,转而承认并信服书中的设定,这个显然很有技术含量,但难度也会相应提高。

就好像现在写武侠小说,要描写某个人很强,是个高手,怎么做呢?第一种方法,就是加倍夸大此人的力量层级。因为大家看武侠实在已经看的太多,什么一掌碎石之类的已经完全不够看,隔山打牛也不过如此,所以第一种方法,我可以写这个人能够一拳打爆一个星球——不过据说港漫高手很多都能做到这点,所以考虑升级为一拳打爆太阳系。第二种方法则不需要这么夸张,依旧是很寻常的武侠世界,但通过描写塑造,能够让读者觉得“此人比起小说里的其他人要强”、“此人的武力超越这个世界的普遍水准”,进而认同“此人是个高手”。比方说这个世界,大家都是普通人,能来什么黑虎掏心就属练家子,这时候冒出一个会耍五虎断门刀的,那就堪称高手了。但这难度实在有点高,因为五虎断门刀这门功夫实在是名声太差,估计十个读者有九个一看就默认“此人乃是个杂兵废柴”——剩下那一个,大概是恰好想起了马伯庸的人在江湖。

第二、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隐秘是神秘感的第二前提。

隐秘的第一层意思,其实有些近似于“稀有罕见”。当然,稀有的东西未必神秘,神秘的东西往往稀有,两者是递进关系。汉代的文物出土,举世唯此一件,稀罕则稀罕,摆在博物馆里任人参观,则什么神秘感也没有了。大熊猫是中国独有之物,在全世界也可算珍稀动物,然而每天在动物园里任人观赏,可爱则可爱,神秘感肯定是谈不上——只有神农架野人、尼斯湖水怪那种,惊鸿一瞥,杳然无踪,才能有资格冠以神秘的头衔。古人云: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又曰:帝王心术,鬼神不言。都是通过隐秘来强化神秘感。在小说里也一样,精灵就是因为出场太多,火球术就是因为用得太多,导致丧失了隐秘性,以至于沦落如此。

隐秘第二层意思,则是反科学。

先旨声明:我是文科生,数理化知识早就忘得精光,所以想当科学神教徒都不够格。我所理解的科学,并非某个定律,某个公式,而是一种方法。在我看来,科学之要义无他,一曰“可理解”,二曰“可量化”,三曰“可实证”。所谓可理解,亦即符合人类的思维逻辑,当然如果哪位同学觉得自己写的小说打算给外星人看,那另当别论;所谓可量化,亦即可以数据化,可以精确化;所谓可实证,亦即可以重复验证,而不是口头空谈。可理解,可量化,可实证,即是科学,同时也是神秘感的大敌。

首先说“可理解”。举例而言,两个背景完全相同的世界,两个完全相同的魔法,例如最简单的火球术。现在两种不同的描述方法,第一位作者比较懒,是含糊其辞,反正某人就是砸出了一个火球;第二位作者非常认真,做了非常完整了设定,从魔法学基础理论出发,详细地阐述了某人如何吸纳空气中的魔法元素,通过何种原理凝聚成球,又通过何种方式砸出来,整个过程的运作原理是什么,都写的清清楚楚,仿佛论文。那么仅以维持神秘感而论,哪一种更适合呢?显然是前者。

再说“可量化”,同样是上面的例子,两种不同的描述,第一种是“一个火球砸出,闪电般地击中了目标,爆炸开来,周围七八个兽人都被笼罩其中”;第二种是“一个火球砸出,四分之一秒后爆炸,以爆炸点为圆心,三十尺范围内的所有生物都受到10点固定伤害”。依然不论写作技法的高下,只以维持神秘感而论,我认为后者的数据太多,显然应该扣分。

最后再说“可实证”,这条其实和前面所言的“稀有罕见”是相通的。一样东西如果可以重复验证,则出现频率高,琢磨出门道的人多,大家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时间一长还能原样照搬如法炮制,神秘感自然会大大缩水。便如一项魔术,在外行眼中看来神奇无比,但倘若这个外行某日得蒙传授,知晓其中诀窍,回家后依法操练,熟能生巧,不久后自己也能变这魔术了——那这东西对他还有半点神秘感么?

是故,要维持神秘感,定要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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