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当星星忘记眨眼(1 / 2)
雷鸣般的掌心响彻在夜魅酒吧,余乐的这一曲,宛如天籁,为人们脱尘洗垢,净化心灵。
“好听!”
“呜呜呜……不知怎的,好想哭啊!”
“这是什么曲子啊,从来没有听过,好感动啊!”
一曲动人心。
整个酒吧在这一刻被余乐征服。
赵煜的脸色有些发白,此刻眼前的景象像是一个巨人的巴掌,狠狠地抽在他的脸上,丝毫不带停顿的。
张美丽瞪着明亮的眸子,看着余乐,觉得眼前的这小子身后仿佛有光。
刘泽成狠狠拍了拍余乐的肩膀,哈哈大笑道:“想不到你小子居然还有这么一手啊!”
而余鱼早就疯了,拉着身边的人大叫:“那是我哥!那是我哥!是不是超级好听!”
“再来一首再来一首!”
“哎?南山电台的那个余乐就是你吗?”
忽然有人好像想起了什么,一脸期待的看着余乐。
“没错!他就是主持听见你的声音的余乐!”赵明燕立刻回答了此人。
哗!
原本就有些震动的人群此刻变得有些疯狂,这里面有好几个人都收听过听见你的声音,对余乐的那首歌印象非常深刻。
想不到眼前这个小帅小帅的小子居然就是余乐,这可和自己设想中的余乐有些不一样啊!
惊喜!
绝对的惊喜!
“余乐!再来一首!我要《听时间都去哪儿了》!”
“没错!时间都去哪儿了!我们要听《时间都去哪儿了》!”
众人大喊起来,其实知道《时间都去哪儿了》的客人没几个,但是在他们的呼喊下,越来越多的人跟上了这几个人的节奏。
开玩笑,能够弹出一首这么好听的曲子的人,他的歌肯定不会差了!
舞台上,张美丽、赵煜、刘泽成三人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的眼瞳里看到了一抹骇然,这余乐……到底干了什么?
见到这里的氛围都很热烈,余乐也激动起来,走到了舞台的中央,道:“没问题,不过在唱《时间都去哪了》之前,我要先唱一首歌,也是我自己的原创!”
“好!”
“好!听你的!”
刘泽成等人很自觉地将舞台交给了余乐,此刻酒吧的氛围这么好,没看见已经有好几个客人又点了几箱酒吗!
就让余乐把氛围带起来吧!
握着话筒,余乐的眼神有些恍惚。
余鱼早就挤到了人群的最前面,向着自己疯狂挥手,前世今生的画面,在余乐的脑海之中交织着。
他要唱一首歌,一首前世让自己小有名气的歌。
虽然可能比不上那些经典歌曲,但余乐觉得,来到这个世界,至少要发出一次自己的声音。
喧嚣渐止,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一个钢琴弹得这么好听的人,他写的歌会怎样呢?
所有人都在期待。
余乐手里抱着吉他,轻轻拨动了弦。
清澈而又略带沧桑的嗓音猛地响起。
“星辰漫天,遮不住你的眉眼。”
“我坐在梧桐树馆,细数没有你的朝晚。”
“红尘万千,隔不断我的思念。”
“我站在橱窗外面,打量你曾经的笑颜。”
歌声忧桑,众人仿佛看见了一个一脸忧郁的男人独自徘徊在街巷,橘黄色的灯光将他的身影拉得老长老长。
“想你,当我俯在我们曾温存的青案。”
“念你,当我遇见我们曾演过的桥段。”
“怨你,当我经过奈何桥畔。”
“恨你,当我喝下孟婆那碗。”
“当星星忘记眨眼,夜莺声里是谁的悲欢。”
“当星星忘记眨眼,寒山寺外是谁的客船。”
“当星星忘记眨眼,我会点亮我心中的火焰,那是我等你归来的执念。”
“那是我等你归来的执念。”
《当星星忘记眨眼》,余乐前世最火的一首歌,词曲编曲都是他自己。
来到这个世界,第一次面对着公众唱歌,余乐情不自禁地唱起了它。
所有人都沉醉了!
他们仿佛看见了一个痴痴等待自己爱人的男子枯坐在夜空下,任凭岁月苍老他的身躯。
这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悲,谈过恋爱的都懂。
酒吧里有轻微的抽泣声响起。
余乐一曲终了。
没有人说话,都沉浸在了此时此刻的氛围之中。
于是,吉他声又起。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
“半生存了好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
“时间都去哪儿了……”
又是一首让人悲到极点,心疼到难以复加的催泪歌曲。
原本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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