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私话一条鞭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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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江西七月的天气,分宜县四下乡民也都换了单薄的衣裳,一些乡下的农夫,更是索性赤膊,露出了黝黑的肌肤。

乡间路上,到处可以见到一些农户挑着粮食,在路上行走,他们应该就是去里长家里缴纳粮税的。

而在道路之上,也有两个书生穿着轻薄的儒衣,手中摇着纸扇,在路边的树荫下,边行边走。

“林礼,你看,如此挑粮纳税,实在是弊端太多,如果我分宜县也能行那一条鞭法,直接将一切赋税都换成白银缴纳,那便就简化许多啊,也就不用你我这样四下探看了,那些地主、富户所担当的里长,自然也就无法耍手段来欺压百姓了!”

这两个书生自然就是微服出来的朱林议和林礼了,而这一路行走,朱林议才真正的感悟到后来张居正推行全国的一条鞭法,对大明朝的赋税徭役,意义是多么大了。

至少在一开始,这个一条鞭法所期待实现的理想状态是极好的,所谓的役被完全取消,通过交银子来替代。

而里甲体系,不管在形式上,还是实质含义上,都不再存在,因为不需要他们来催缴赋税,管理徭役了。

总之,任何残留的人头税,都将并入田赋之中,纳税人可以通过分期支付单一的、固定的白银来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这样把原本复杂的赋税体系,变得极为简易,一切都按照规矩定额缴纳,赋役征课也不再由里长、粮长办理,改由地方官吏直接征收,解缴入库。

从此不按实物征课,可以省下了输送储存的耗费,不由保甲人员代办征解,就可以减少下面经手人许多巧立名目的抽手,免除了侵蚀分款之弊,使征收方法更臻完善,最终减轻老百姓的负担。

另外更重要的是,按照一条鞭法的理想状态,明朝原本为保证赋役征发而制定的粮长制和里甲制彻底消除,这样便可以让长期以来因徭役制对老百姓所形成的人身奴役关系有所削弱,农民可以因此获得较多的自由。

因为里甲制最大的特征就是对人户实行严格控制,这样自然也就严重限制了老百姓的行动自由。

此外,相对明初赋役制而言,一条鞭法较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商品生产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

赋役的货币化,也能更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老百姓要弄到银子,除了用铜钱去换外,更多的自然是将自己的粮食、物资卖给商人,换取银子,这样便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关于未来张居正推行的,让大明朝略微缓过一口气的一条鞭法,朱林议自然早已有过仔细的研究。

根据朱林议以前在网上看到的资料,和如今他在分宜县实际所见的真实税赋徭役状况对比,朱林议心中自然是想到了许多,一些曾经遗忘在他脑海中的想法,也一个个的闪现了出来。

相对于目前的混乱税赋徭役状况而言,一条鞭法绝对是一种极佳的改革。

同时,朱林议也想到了后来清朝对一条鞭法的进一步改进方法,也就是雍正朝推行的摊丁入亩制度。

将丁银摊入田亩,废除了封建王朝有数千年历史的人头税,转而变成按照田产征税,这样就可以让无田的老百姓不再纳丁银,纳地丁银的人也不再服徭役。

如此自然可以向真正有钱有地的地主人家征收赋税,增加国家的税赋财政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废除了官僚豪绅的免税特权,更能提升国家的人口,从而开垦出更多的荒地。

只是这样绝对会影响到那些地主阶层的利益,所以要实现这一步,也必须获得朝廷上的权柄之位才能实施,否则只怕是自寻死路。

说实话,这样做也只是缓解了封建时期土地兼并带来的矛盾而已,只是这种土地兼并的矛盾,哪怕是到现代社会,也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否则我们现代的房价也就不会这么高了。

不过朱林议也知道,一条鞭法到后来还是让许多人找到了空子,这也是后来那些反对者攻击一条鞭法的主要依据。

其一,民间老百姓手里没多少银子,他们平时生活中所流通的主要媒介,主要就是铜钱,什么一吊钱,一贯钱的,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很大的一比财产了。

而一条鞭法实施中,官方收取的却是白银,所以老百姓为了缴税,只好将铜钱折算成银子,特别在缴纳两税的时候,更是只能集中向有银子的商人兑换。

这其中自然会有奸商借此将银价抬高,这在后来的明清朝延续成了一大弊政,被攻击一条鞭法的政客称为残民一条鞭。

其二,就是在一条鞭法之外,地方官吏依旧胡乱摊派其他的杂役什么的,等于是在税外加税,结果原本想简化税制,消除里甲制度的设想,也无法实现了,毕竟这种摊派的杂役,还是需要里长保甲来负责管理。

其三,也就是银子的火耗问题,因一条鞭法规定纳银,而银两熔铸过程就产生了所谓“火耗”,官府自然要把这种火耗算在百姓头上,所以向老百姓收取额定税额外的火耗费用,从而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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