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军制与代表人物(2 / 2)
沿江和川陕边界还陆续组建10支御前诸军。这13支军队有军、将、队等编制,统兵官有统制、统领、正将、副将、准备将等,兵士一般区分为效用和军兵两级,每级又分若干等。每支军队中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充辎重、火头(炊事)等非战斗任务。宁宗时,这些制度又遭破坏,往往以文臣控制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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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军制 - 两宋兵制——募兵制
宋朝的禁兵、厢兵、屯驻大兵等都实行募兵制。北宋检选禁兵时,初有“兵样”,按身长、体魄划分若干等,分送诸道,令如样选募。以后用木梃代“兵样”,差以尺寸高下。对应召者,根据身长、体魄以及技巧等确定等级,再按等级编入不同部队。凡“亢健者”拣入禁兵,“短弱者”即入厢兵。应募以后,家属可以随营,本人须黵面涅臂为号,中途不得退役,实则终身为兵。兵员空缺则有时从子弟中补选。如果逃亡或犯罪,惩罚极重,甚至株连亲属和乡里。每遇凶年饥岁,就大量招募破产农民,又往往收编“盗贼”为兵,即所谓“除盗恤饥”。在兵源缺乏时,也捉民为兵。罪犯也成为兵士的来源之一。 两宋军队的兵种及军事法规
两宋时的兵种大致相同。主要是步军(步兵),其次是马军(骑兵)。弓弩是重要武器,考核兵士较重视其挽弓能力。另外还有水军。南宋水军规模比北宋为大,已常用车轮战船作战。宋朝重视制造武器,兴办若干厂作,能大量生产弓弩,也能成批生产火药兵器。还设置专门管理武器的机构。
宋朝重视制定军事法规,曾颁布《赏罚格条》。北宋仁宗、神宗时设立武学(军事学校),实行“武举”、“御试”等制度,培养、选任军将。
中兴四将
岳飞(1103~1142)字鹏举,汉族。北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岳飞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则被誉为宋、辽、金、西夏时期最为杰出的军事统帅、连结河朔之谋的缔造者。同时又是两宋以来最年轻的建节封侯者。南宋中兴四将(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之首。
韩世忠(1089~1151年),陕西省绥德县人,字良臣,两宋之际的名将,汉族,民族英雄。身材魁伟,勇猛过人。出身贫寒,18岁应募从军。英勇善战,胸怀韬略,在抗击西夏和金的战争中为宋朝立下了汗马功劳,而且在平定各地的叛乱中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为官正派,不肯依附丞相秦桧,为岳飞遭陷害而鸣不平。死后被赠为太师,追封通义郡王;孝宗时,又追封蕲王,谥号忠武,配飨高宗庙廷。是南宋朝一位颇有影响的人物。
张俊(1086—1154),字佰英,凤翔府成纪(今天水)人,出身贫庶,自小弓马娴熟,十六岁时以三阳弓箭手投身行伍,征南蛮,攻西夏,御金兵,累立战功,授武功大夫,逝世后追封为循王。
刘光世,(1089年—1142年),字平叔。徽宗时奉命镇压河南叛军张迪,因功授承宣使,充任鄜延路马步军副总管。靖康初率部戍边,败夏兵于杏子堡金兵大举南侵,与韩世忠等共守江南,屡立战功,升司检校太保、殿前都指挥使,封荣国公。绍兴年间,为三京招抚处置使,率部抗金,后因朝廷主张议和被召回。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引疾罢去兵权,拜少师。后因病去世。
然而,刘光世虽位列“中兴四将”,并且创立了淮西军,却将略寻常,胆小怕死,常常不战自退。伪齐南侵时,因高宗以死相胁才勉强留在前线,靠部下王德等奋战,浪得虚名。绍兴六年十月,伪齐发兵分道南犯,刘光世慌忙南逃。执政张浚闻讯,乘马奔到采石,并下令有一人渡江者斩,刘光世才被迫停止南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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