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0(19 / 23)
吹干的发从指间滑落,黎昀放下吹风机,托着人慢慢躺进被窝,而眼眸余光,捉到枕底露出的一团白。
是他的围巾。
黎昀将围巾放在角落,放平枕头,再替他掖紧被角,关上灯。
正要离开时,被时恪拉住了手。
时恪半梦半醒,像是呓语,“明天你还在吗?”
心脏不由自主地皱起来,再柔软地陷落下去。
昏沉之中,时恪的额间落下一枚比雪更轻的吻。
“我一直都在。”
第69章 我手冷
雪下了整夜, 在树上,檐上,窗框上, 都落了厚厚的一层,万物皆白, 唯有天是透的,亮得像块冰。
时恪翻了个身, 被角翻折, 微凉的风钻进来, 刮得他眉毛轻皱。眼睫轻启, 意识慢慢从梦境抽离, 脑袋的钝痛搅浑记忆,他支起身体,扶着太阳穴摁了摁。
窗台落了一只鸟雀, 在玻璃上啄了两下, 翅膀掀起碎雪, 簌簌掉在树枝上。
被声音吸引过去,时恪抬眼, 窗户蒙着白雾,他用掌侧抹出一个方块,瞬间被冰得醒了一半, 又见到一片纯白天地。
下雪了。
昨天干什么来着?
时恪尝试倒带,上班, 生日会,喝酒,黎……是不是梦见黎昀了。
酒精过敏体质大概比普通人要花上更长时间用来处理一系列后遗症。
他向后捋了把头发,手指穿插在发间的触感让他捉到一丝微妙。
思绪仍在和酒后症状作对抗, 恍恍惚惚间,脑海闪过黎昀说“喜欢你”的声音。他陡然一怔,接着,是黎昀看向他的眼睛、耳边轻语、掌间摩挲、唇齿交缠。
碎片拼凑成流畅画面,昨夜的触感温度开始变得清晰,时恪当场僵在床上,血液上涌,耳根脖颈红了一片。
很快,床边柜传来震动,不待他记忆复盘结束,黎昀的消息已经发了过来。
【Liyun:醒了吗,男朋友。】
男朋友……时恪喉头滚了滚,体内沸腾起来,原本还冰凉的四肢顿时变得潮热,他攥紧机身,拇指戳开键盘半天不知道说什么。
犹豫的时间太久,忘了这个状态下屏幕顶栏能看见“对方正在输入”,又一条消息弹了出来。
【Liyun:我四十分钟后下来。】
对方就像看穿了他的局促和羞怯,善解人意的给了缓冲时间,比半小时多十分钟,可以用来洗漱,又不至于太久,让人捱的难受。
截止人生目前,时恪还未经历过这样的事,可以说是完全手足无措。
他在床上干愣了五分钟,又到水池前用冰水敷面,先把这丢人现眼的颊红降下去,洗漱完,窝在沙发里继续发呆。
这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在人潮边缘缓行,而阳光从云隙探出,精准的,笔直的笼罩在他身上。
门被敲响,心跳跟着错了一拍,时恪手指微蜷,走到玄关拧下把手。
“早。”黎昀笑得很浅,温柔却泄得情不自禁,“带你上去吃饭。”
时恪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视线落在他凌厉的唇峰,那股热劲儿又蹿上来,他飘闪着移开眼,“怎么还专程下来一趟。”
黎昀毫不遮掩,“想见你。”他走近一步,又说,“我的耐心只余下四十分钟,再往后就是迫不及待。”
手心出了汗,害羞和胆怯同时出现,时恪彻底蜷起指头,低低“嗯”了一声,又觉得自己给的反应太淡,接着缓缓、重重地点了下头。
他觉得自己实在像个什么都不会的傻子。在告白之前,尚能冷淡自处,确认关系之后,反而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时恪不是第一次“谈恋爱”,却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许函和他更像以“恋爱”为名的剥削与被剥削,贴钱给人打作业白工,唯一的肢体接触就是在家门口打了那个傻逼一顿。
时恪很紧张,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好一个男朋友。
上了楼,门口已经摆好拖鞋,他换上鞋子,被带到岛台前坐下。
桌上已经布好今天的早餐,牛奶燕麦粥和牛肉番茄三明治。吐司是刚刚烘烤过,边缘焦脆,奶酪融进孔洞里,叉子一戳便会溢出,暖融的香气四散。
已经是第三次在黎昀家吃饭,按理来说,他早该习惯,但身份的转变让时恪有点焦虑,到底怎么表现才符合恋爱的定义?
黎昀端过蜂蜜水,瞧见时恪蜷着手,面颊醉酒的红潮退去,肌肤透出冷白,薄唇紧抿的模样和初次来家里时的身影重叠。
杯子搁在桌角,黎昀走近,手掌托住下颌,拇指不自觉在脸侧轻抚,两人目光相触,看见时恪眼底还有残留的疲惫,问道:“怎么了,是昨天的酒太难受吗?”
熟悉的肌肤触感,熟悉的仰视角度,时恪想起昨夜生疏又迷乱的吻,只觉得半羞半躁,顺势道:“嗯,头疼。”
黎昀眉头轻蹙,开始自责带人上天台吹风了,酒后遇冷,第二天不头疼才怪,他诚恳道:“抱歉,我的错。”又将蜂蜜水递给他,“先把这个喝了,看看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时恪读出他的神色,指尖在杯子上来回蹭,“不要道歉。我大概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