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小资本受不起“高利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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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想要拥有自己的事业,对于那些小资本经营者而言,最苦恼的就是资金问题,然而资金由何而来?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可以,向亲戚朋友借钱也算办法,但这些往往还是凑不够数。向商业银行、信用社借贷好是好,但现实是社会上不正之风盛行,兴什么“回扣”、“好处费”、“劳务费”,结果算一算实得数和高利贷情况差不多,还得看人家的脸色、报答人家的情。于是,有许多经营者就走向暗中的、地下的、未向社会公开的“高利贷”的门里。钱是拿到了,可以去做买卖、干自己的事业了,可也掉入了陷阱之中。

高利贷,顾名思义,就是以高利息贷出资金,这可以说是“吸血鬼”的代名词,就是在旧社会也是受到诅咒的,因为它曾使很多人家破人亡、丢掉性命。一说起高利贷,就令人想起黑社会追债的情形,想起《白毛女》中那个可怜巴巴卖豆腐的杨白劳,想起了莎士比亚的名剧《威尼斯商人》中威尼斯商人在法庭上被逼得一步步无路可走的场景。虽然这些都是剧本里的人物,但在现在,这样的悲剧也时有所闻,现实生活中也确确实实存在还不起高利贷而走投无路的经营者。

时下,社会上也常听到这样一些情况:一些人辞去公职,纷纷下海,由于缺乏资金,千方百计向银行贷款,甚至不惜向地下的贷款机构借高利贷,但又由于经营不善,生意冷淡,最后关门“大吉”了,接二连三地被债主逼还借款,透不过气来。有的甚至举家出门避债。

小本经营,特别是刚刚开业的小本生意,赚大利还债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如果借了高利贷得不到预期的利益,除了破产以外,还有什么路好走?因此,以高利贷来发展经营,无异于“饮鸩止渴”。

曾有这样一个事例,一位王姓男士创办了浙江华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是浙江一带小有名气的服装老板。但现在他戴着“老赖”这顶帽子,背着2 600多万元的债务,坐在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头发花白,眼袋浮肿,手里的烟一根接着一根。

戴上“老赖”这顶帽子,就连法院都为他感到委屈。“他每个月都把企业的赢利拿来还债。”执行法官说,如果王某没有陷入民贷的死局,他的企业应该可以走得更远。

企业要生产,就需要资金。王某在没有了银行的输血,资金周转不灵的情况下,只能染指于民间高借贷。“第一笔借款是400万元,3个月利息就要还100万元左右。”他说,民间高利贷最高的是本金9%的月息。“光是利息,我前后还了上千万元。”王某说,“企业一旦借了高利贷,就很难走出来。它就像毒品一样,加速了企业的死亡。”

王某说的这最后一句话是不是像一根针扎入了你的心,高利贷=毒品,可见高利贷能够在瞬间帮助你资金周转的同时,也毁灭了你的公司,尤其是小资本公司,资金本就不充裕,经不起大风大浪,再加之利息的催化,走向绝路是一种必然吧!

记得一位经济管理学家,曾精辟地分析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些现象。当提及借高利贷经营时,他这样分析道:一个人想在事业上取得成功,最重要的素质是能够根据自己具有的条件,充分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智慧,不走歪门。

但是在如今社会,刚刚开始从事小本生意的小资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面前,由于发家心切、赚钱心切、求财心切,往往头脑发热,为了尽快实现预定目标,往往容易走入“偏门”,甚至搞歪门邪道。对于未来的经营者,尤其从社会角度考虑,从方法和技巧上说,如何避免走“偏门”,堵塞歪门邪道,是要精心研究的。

曾有研究经济学的学者说过:“高利贷危害太大了,对正常的经济秩序具有极大破坏性。首先就是严重影响国家金融秩序,冲击国有银行的业务,将国家利益据为己有,使国家蒙受重大损失,进而削弱了通过信贷调节金融政策的杠杆作用。”

之所以说高利贷是陷阱,必然存在着它的危害,高利息加重了小资本企业的负担,导致企业资金使用进入恶性循环。拿房地产企业来说,他们从得到土地到楼盘预售需要垫付总成本的60%,如果企业要维持正常的生产,最少需要流动资金1 500万元。同时,一些小资本企业为了加快施工进度,为了早些得到回报,在资金出现困难时向高利贷者伸了手,进一步增大财务支出,使一些原本效益就不太好的企业雪上加霜,形成恶性循环,最终被拖垮,宣告破产。

且莫说高利贷,就是经营者有门路向银行贷款作本钱,也要十分慎重,三思而行。因为没有把握地盲目扩大经营,你赚得的利润是不是能够抵上贷款利息还是一个大问题。现在,在街头巷尾、茶馆酒楼,我们也常常听一些人咒骂银行信贷员是“晴天借伞、雨天收伞”,但是,平心静气而论,这能怪银行的信贷员吗?当债主发现借债人无法偿还的时候,前者的心里不是同样地着急吗?

实事求是地讲,一个创业者如果真的是一文没有,要想起家也不大可能。做任何生意、办任何实业都必须有最基本的本钱,所以,一个想发家致富的人要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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