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赴宴(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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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在对面。为的就是让年轻公子们不受家里的束缚,恣意欢悦。昔日金戈铁马的一众武将,此刻也都身著便衣,平添了几分随和。

颜若苏身穿银底织金妆花锦袍,腰佩玲珑翡翠勾玉,指上戴著雕花白金戒,脚踏棉缎衬底的描金黑靴,这一身行头无不彰显出风流公子的气派,散出刺人眼睛的贵气。他把目光投向对面,仔细地搜寻他的父亲,然而宾客们尽是锦衣华服,难以分辨。

一只手在颜若苏面前指向靠近皇座的一角。“看,父亲在那边。”耳边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身旁是一位面容冷俊的人。那人身穿一袭绣著暗红色花纹的黑袍,腰间没什麽饰物,头发也有些凌乱,脚上是一双崭新的武将厚靴。他丝毫没有周围王侯公子常有的那种慵倦闲散的神气,而是腰骨笔挺,脸上不苟言笑,一副军人做派,全身都散发出一股逼人的英气,整个人凌厉得像一杆战枪──那正是他的兄长颜召荣。按军功,颜召荣本该坐在对面,然而他父亲却在入座前对他耳语了几句,说他年纪尚轻,资历尚浅,不宜坐在一众老臣之中。他也就不得不谨遵父命,坐在弟弟身旁。

颜召荣是大将军颜清的长子,几乎继承了其父亲所有的军事才能。七岁便随颜清入军营,十四岁已随军出征。擅骑射,十五岁於阵前三百步射杀蛮蒙前锋主将。十七岁率八百轻勇骑兵直弃大军数百里,远击蛮蒙祭天神坛,斩首捕虏两千八百级,以一千六百户被封为锐军侯。十九岁被任命为飞赤将军,独率一万精骑兵出定壤,狂飙突进千余里,连破蛮蒙右贤王五个部落,斩首虏三万八千级,加封食邑五千户。二十一岁率五万骑出右京平数千里,轻装简从,深入不毛,取食於敌,全歼蛮蒙左贤王部,斩首虏七万三千级,登临瀚海,祭祀於天狼山,加封五千八百户,封大司马飞赤将军,与颜清同位。此次漠远之战以二十二岁的年纪担任大瑞前锋军主将,将飞赤营三千精骑并入前锋营,率五千前锋军冲锋陷阵,斩敌一万。漠远会战结束後即领旨率轻骑三百夜逐蛮蒙残兵,沿途斩敌数千,急行八百余里,於第三日夜突袭蛮蒙村落,手刃大单於的伯父须卜屠顿与大单於之母老阏氏。身负辉煌军功的他被世人称为不世出的天才将领,一直被传为军中神话。

相较於颜召荣这位颜家的光荣,颜若苏则显得“骄纵”而“狂浪不羁”。 颜若苏是颜家幼子,比颜召荣小四岁。出生时,其母难产,分娩後不能再生育。因此,母亲对他的溺爱无以复加,一直当做心肝宝贝的宠著,更别提送他去军营了。其父颜清碍於妻子爱子心切,也不好干涉。颜若苏从小就养成花花公子的心性,十二岁便有丫鬟陪房,十四岁已懂得花钱捧唱戏的姑娘,终日与几个爱好相仿的世家子弟迷恋於声色犬马,游玩於烟花巷陌,扑蜂追蝶,纸醉金迷。偶尔为美人舞文弄墨,也尽是华糜繁缛的淫词豔曲。在旁人看来,他便是彻头彻尾的纨!子弟,众人往往在背後叹息道:“他全然不似他的父兄,简直败坏了颜家的名声。”然而颜家势力极大,家门显赫,皇帝的妹妹安阳公主是他的母亲,皇後颜泽芸是他的姑母,又有其父大将军颜清与其兄飞赤将军颜召荣在塞外屡立战功,於是谁也不敢惹了这个小太岁,反而让颜若苏愈加肆无忌惮起来。而由於大瑞常年对蛮蒙开战,他与父兄难得一见,再加上三年前母亲的去世,使得他们的关系便异常冷淡。

颜若苏顺著颜召荣所指,在人群密集处寻见了父亲。颜清正与身旁的右原王频频举杯,父子两人的目光在一瞬间敏锐地闪接,又旋即错开。

“父亲清减了。”颜若苏低头为自己斟酒。认为打了这个招呼已算尽到了儿子的职责。

“是啊,只因连年的征战。此次回朝,往後应无大的战事。”颜召荣也把面前的酒杯斟满,眼中流出惋惜与遗憾的神态,语气也透露出些许无奈。他心想著以後若是没什麽仗可打了,自己的一腔铁血和一身武艺毫无用武之地,就此便得过上太平日子。他想象著过了许多年後,他变成了一幅老骨头,闲著没事磨磨锈枪,和一众旧部坐在院子里聊聊天,喝喝酒,回忆策马奔驰、纵横沙场的往昔,直到老死在病榻上。他一想到即将要过上这种日子,不禁吓得打了个寒噤。

“见过兄嫂了麽?”两人举杯,却隔了段距离,没有碰上。

“嗯。”颜召荣心中不快,冷淡地回答。其实他回来後还没来得及回家,根本没见过妻子,现在只是随意敷衍弟弟。他也知道弟弟完全是出於客套,没话找话而已。

“哥哥这次建功归来,有没有想过要纳个妾呀?”颜若苏打趣道,“用不用我帮哥哥去寻个勾魂的美娇娘呀?”他深知哥哥这人崇尚功名和荣誉,最憎恶这类所谓消磨意志的把戏,存心想戏弄哥哥一下。

颜召荣忿怒又鄙弃地瞥了弟弟一眼,冷哼一声,“不必了。”心里对他愈发地厌恶和鄙夷不屑。

兄弟俩本就互相看不上:做哥哥的常年出征在外,对这个留在寒烨整天只知吃喝玩乐的弟弟除了鄙薄就是讥诮。在他看来,一个男人如果不活在追求荣耀的路上,而将生命败坏在喝酒与女人身上,简直就是糟蹋自己,虚抛生命。做弟弟的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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